霍邱县马店镇中心小学各项安全制度
霍邱县马店镇中心小学各项安全制度
马店镇中心小学课堂教学
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头等重要大事,课堂教学安全管理是其中重点。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意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消除课堂教学中的安全隐患,杜绝发生课堂教学安全事故,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正常,特制定本制度,望认真执行。
一、室内课堂教学
1.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决不允许私自调课。
3.严格遵守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
4.进班上课时先清点、记载学生到班情况,一旦发生有学生缺勤情况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如有必要,班主任应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报告学校。
5.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下位.追逐打闹等。
6.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育学生语言要文明、批评要适度,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准使用教鞭、尺子、刷子、粉笔、书本等敲打学生。教学中不准把学生驱逐出教室,防止学生悄悄离开教室和学校。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7.课堂教学中,教具学具(特别是铅笔、小刀、剪刀、圆规等)的使用、实验课的操作、体育课动作示范及课堂开展的游戏活动要在老师示范、指导下安全有序的进行,有毒害实验药品的使用,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严格规范操作。
8.在课堂上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并护送到校门口,门卫方可放行。
9.到专用教室(如计算机室、科学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等)上课,任课教师必须组织好学生排队有序进出教室,防止学生乱跑乱窜。
10.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上课教师要教育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11、在各室上课的教师及使用智慧课堂设备上课的教师,一定要注意用电安全,及时检查用电设施是否安全,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开关机。
二、体育课室外课堂教学
1.上课应集合整队,课前、课尾做好点名、查人工作,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残疾学生或有严重疾患或有伤、病,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课的学生,避免在体育课上做剧烈运动。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
(2)一旦发生有学生缺勤情况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2.课前须做好充分准备,严格实行体育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制度,针对每项体育活动预先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佩戴装饰品,不携带小刀、钥匙等尖锐、硬质物品。
4.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5.体育教师对授课项目要给予正确示范,对注意事项要给予提醒,认真组织学生做好课前准备活动和课后整理活动,以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6.在进行投掷项目练习时,教师教育学生要严格按教师发出的投掷和拾拣器材信号进行练习。严禁相互对掷练习。无器材的学生应远离投掷区,拣拾器材时,应持器材返回投掷区,禁止抛掷回投掷区。同时对单杠、双杠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项目,教师必须亲自负责直接对学生进行保护。
7.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教师必须不离学生,不离场地,不准学生随意离开运动场。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马店镇中心小学科学实验课(实践活动)
安全管理制度
一、科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科学实验室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科学实验室使用制度,要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五、科学实验室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如有撒落,应立刻采用科学方法处理。接触过有毒药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六、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存放,并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保管老师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
九、配齐消防器材并能保证应急使用。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能在突发事故中做好急救工作。
十、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霍邱县马店镇中心小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马店镇中心小学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堂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决定留样品种。
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霍邱县马店镇中心小学食堂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堂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 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餐饮消毒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九、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十、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霍邱县马店镇中心小学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抠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抠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霍邱县马店镇中心小学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室外厕所、学生食堂等)。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主任、班主任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全校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学校,再报中心校,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门窗、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
七、学校定期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总务处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九、总务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情况:
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霍邱县马店镇中心小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宣传《消防法》,要利用校黑板报、宣传橱窗、班队活动等途径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使用电气、液化气等知识,教育学生不玩火,以及安全逃生的办法。
2、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讨论、检查、布置、总结本校消防安全工作。
3、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 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体育器材室、食堂、多媒体教室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教师要学习、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
(4)学校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5)电脑室管理人员、各办公室内教师在启动电脑、空调、电热台板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演示实验,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
(7)图书室、体育器械库房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班主任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玩打火机,不玩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7、学校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8、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学校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者,学校将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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