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店镇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
马店镇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学籍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它是学校教师核编、公用经费、学生教科书、营养餐、资助、招生入学等方面重要参照依据。学籍管理工作的原则是入学建籍,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同步!为确保做好此项工作,请各校做好宣传,及时规范处理各类学籍变动。
一、一年级新生建籍
每年的8月31号前出生的满6周为足齢,入学即必须正常建籍。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原则上不能入学就读一年级,家长确需入学就读的应与学校签订自愿就读并建籍后不做省外就读变动承诺。开学后各校及时按信息采集表收集信息,留存户口本照片,9月20号前传中心校建籍。
二、外校转入
开学后各校要及时通知转入学生家长,省内传学籍表或户口本照片,省外传学籍表(请先汇总后打包)到中心校办理转入。每期开学后2周内提交转学申请能及时保证申请转学成功。提示:学籍管理工作建议由学校教务主任负责统一管理。
三、本校学生转出
学生转出时确需学籍表时由学校教务主任发姓名、年级、身份证号到中心校,中心校将学籍表发至教务主任打印、盖章。
四、学生休学
严禁任何学生随意留级,严禁任何教师随意让学生留级,严禁任何教师随意接受留级插班生,否则责任自负。因某种原因需办休学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手续在每年春期4-5月份办理,一年一次。家长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书(有休学8周以上建议、盖章)、出院小结、票据(日期应在秋期的10-11月份,春期的3-4月份。外地休学证明需到县二院认证后方可)),由中心校提交申请、县局审查通过后即可。学籍已经在高年级但还没有办理休学的一定要通知家长去办,建议留存字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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