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冯瓴镇中心幼儿园学生资助
1.幼儿资助是民生工程。按要求必须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本单位民生工程第一责任人。
(各地要把“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纳入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对贫困家庭在园幼儿及时给予资助,确保应助尽助、一个也不能少,一项也不能漏。各幼儿园要把贫困家庭幼儿资助作为重要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幼儿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开展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省教育厅、财政厅等皖教秘【2017】510号)
2.幼儿资助分三种类型:
国家资助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拨付,县级财政配套。
资助标准:不低于80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即不低于400元/生/期。
资助对象: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脱贫户、监测户、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以上类型学生只需要写申请表)残疾人子女、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的突发困难)、在园幼儿(关于托班和超龄问题:托班年龄不够,暂不给国家资助,如果困难可以给予校内资助。超龄**)。特别强调:“残疾人子女”是指父母双方中的某一人有残疾证
实施流程:学校宣传(开学前后、主要方式)——上报在园幼儿花名册(核心是身份证号码及真实在园幼儿数)——中心校、教育局汇总比对——反馈给学校(公示、收集资料、建立档案)——精准上报资助明细表(特别要注意一卡通银行卡号、该卡的身份证号、姓名、与幼儿关系等)——教育局公示、核对银行卡等信息、通过财政一卡通打卡。
园内资助
幼儿园要按照事业收入的3%—5%足额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幼儿园园内资金要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切实按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将资助资金用到符合条件的幼儿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要进一步加强对园内资助工作的管理,制定园内资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社会资助(略)
3.幼儿资助档案资料建设:
宣传资料(图片、文字、一封信、回执单、宣传栏、橱窗、家长会等)
申请表(一人一份,春秋学期一样,可以一份,备注说明)
教育局、中心校比对后反馈的受助对象表格,打印加章(代表辅助资料了)、公示材料、
县外户籍受助幼儿、残疾人子女、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的突发困难户,这部分人的资料(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残疾证复印件、困难证明材料)
放弃受助材料(需要发给通知,由其家长签字说明系主动放弃受助)
园内资助材料(财务收入、申请表、评选、公示、打卡等全流程凭证)。
关于做好2024年秋学期“幼儿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幼儿园:
2024年秋学期开学在即,开学前后正是教育资助政策宣传的关键时间节点,为做好新学年“幼儿资助”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尽享国家资助,现就“幼儿资助”有关政策和要求提醒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幼儿、低保边缘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残疾、残疾人子女(需父母一方为残疾人)、烈士子女、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及其他低收入家庭等十三类特殊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600元/人
三、有关要求
1.中心学校、县直各幼儿园要将资助对象、标准及时推送给辖区内的公、民办幼儿园,要求各幼儿园通过橱窗、展板、广播、明白纸、微信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资助政策,并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宣传牌,实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2.对于未达幼儿园入园年龄的幼儿、已达到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的儿童,不得给予国家资助金。如果幼儿园接收有家庭经济困难的不足龄幼儿或超龄幼儿,可以从园内资助金中给予解决,但不得申报国家资助金。
3.开学一周内(9月8日前),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幼儿园汇总本乡镇2024年秋学期在园幼儿登记表(样表发在资助群内),上报电子稿到资助中心邮箱(hqxzzzx@126.com),以便进行大数据比对,精准确定受助幼儿名单。
4.各幼儿园要按比例足额提取、发放园内资助金。标准是事业收入的3—5%比例。其中,民办幼儿园要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资助困难家庭幼儿。幼儿园园内资金要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切实按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将资助资金用到符合条件的幼儿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
5.各幼儿园要将幼儿资助作为重要工作,落实园长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评审情况、公示情况、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开展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园长要亲自审查上报的信息,核查受益人是否为幼儿家长本人,防止他人冒名顶替。要签字盖章,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霍邱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