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河口镇卫生院公开制度
霍邱县河口镇卫生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我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我院的服务信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定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
公开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1.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2.机构科室分布、人员标识、标识导引;
3.机构的服务内容、重点学科及医疗技术准入、服务流
程及须知等;
4.涉及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相关服务流程信息:
5.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6.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相关信息;
7.招标采购信息;
8.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9.咨询及投诉方式;
10.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内
容。
(二)不予公开信息范围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的;
3.涉及自然人个人信息保护的;
4.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执业安全、社会稳定及正常医疗秩序的;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或涉
嫌夸大、虚假宣传等内容的;
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形式
1.院区内院务公开专栏、电子屏幕等设施;
2.霍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oqiu.gov.cn/
3.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
4.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我院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陈人平任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信息公
开办公室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四、审核发布
我院信息公开认真执行先审后发制度,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具体负责人员发布相关信息。
五、咨询回应
我院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为主、提供咨询服务为辅的
方式,采取现场咨询、热线电话等途径,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
咨询电话:0564-6741000,咨询时间:7:30-17:00
六、信息公开责任
我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其他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等规定
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我院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公开
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本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