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工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节选)
安全工作制度(总则)
为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把我校师生安全工作真为了真正落到实处,把我校师生安全落到实处,根据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各班主任和授课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清醒地知道学校、班级安全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全体教师应坚持时时事事向学生讲,时时,事事抓紧抓好安全工作的制度,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本学期,各班都要成立以班长为组长的3-5人领导小组,做到班主任具体负责,并明确地分工与落实责任,执行好班级安全公约。要做好安排、检查、落实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实行谁失职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三、各班要开展并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纪律教育和日常工作管理,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自救能力。
1.班主任每天对学生要进行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记校规教育,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和养成良好社会公德的习惯。
2.要用文明、礼貌语言和行为占领学校的一切阵地,严格杜绝脏话和粗劣行为出现。<值周老师、各班主任>
3.严肃门卫制度,值周员要执行放学开门和及锁门制度;正常教学时间任何一个学生进了校门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允许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内。<值周员具体负责>
4.坚持按时上课,下课和自习辅导制度,特别是术科课,决不能给学生一安排而离开学生,一旦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6.学生放学由值周老师负责,班主任具体组织,送出校门。一旦出现偶发事件,值周老师应和学校、班主任联系、及时解决,且莫贻误。
7.任何一位老师都无权随意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各种商业性庆祝性活动,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溺水、上树和烂墙危房处玩耍及在公路上学骑自行车。
9.节假日、双休日由值周教师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并落实责任,如发生不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10.学校线路,校会每三周检查一次。具体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
11.学校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法律教育,使全体教师知法懂法,以防范不法分子的侵扰。
12.严格安全重大事故事故的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班级责任事故(包括学生打架斗殴造成的伤亡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于隐情不报、谎报或延期上报者,要追究班主任和当事者责任。
13.不安全事故发生后,班主任要密切配合学校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善后工作,对于思想麻痹,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故意违反纪律有关规定等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伤亡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以上各条望全体教职工严格执行。
门卫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
(一)学校门卫制度
为创建 “平安校园”,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门卫制度如下:
1.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2.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3.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
4.外单位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登记后方可放行,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5.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相关领导或值班领导。
6.非机动车辆进门必须下车推行,院内严禁骑车。
7.严格执行校内物资出门证制度。无总务处开具的出门证,学校物资一律不得出校;严禁校外人员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使用学校包括自来水、开水、电在内的一切财物。否则按渎职处理,渎职2次则自动解聘。
8.凡违反门卫制度,不服从门卫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者送交政治处、行政值班人员或公安机关处理。
上述各项,务必严格遵守,门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不听劝止,蓄意寻衅闹事者,门卫应及时制止和处理并报告学校,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值班巡逻制度
1.明确24小时领导带班、有关人员值班。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成员,每月对各项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3.建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人员组成的学校巡逻队,定期巡查,特别是加强晚上和节假日的检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等消防法规。
2.负责规划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组织全校性消防安全检查,培训、演练和消防知识宣传活动。
3.负责举行消防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本单位上报的消防方面的难点、热点、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和工作制度等问题。部署全校性定期与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4.发生火灾积极指挥组织扑救,组织调查火灾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
5.制定火灾紧急疏散预案。
6.根据防火安全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周检查制度,对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7.加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对可能发生火灾的危险点必须制定可行的灭火方案,对开展的防火工作做好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二)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2.执行各项防火制度,做好防火宣传,熟悉单位的防火安全情况。
3.维护好单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4.发现火警立即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工作。
(三)师生员工防火职责:
1.自觉学习消防法规和知识,提高消防意识。
2.严格执行学校各项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
3.爱护消防器材,不准挪用和损坏。
4.对违反防火制度,损坏消防器材的行为,有权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5.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㈠常规要求
1.学生上学、放学行路必须遵守右侧通行原则。
2.学龄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3.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4.不准翻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
㈡乘车要求
1.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头、手等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㈢骑自行车要求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张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3.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4.车闸失效时不准上路行驶。
5.不准撑伞骑自行车。
6.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7.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交谈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8.儿童玩具车不准上路骑行。
9.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或其他车辆。
10.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体育器材设施在专用体育器材室放置,专人负责管理,按各种器材使用性质编号,分类摆放。
2.做好器材购置和损坏的登记,每学期对器材进行一次清点核帐,并把清点结果报告表交学校总务处 。
3.凡借出体育器材要经学校领导批准,办好借用手续,按时归还,对损坏器材一律按价格照价赔偿 。
4.校内学生借出器材要做好登记 。当天要归还,如损坏的视情况分析按实际情况处理或赔偿 。
5.每天放学前清点一次各类器材,不足数的及时查找,不得拖过当天,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学校领导或总务处 。
6.体育器材室要保持清洁干净,空气新鲜,摆放器材要有条理 。
7.学生进入体育器材室要经老师批准才能进入 。
(二)学校体育课、体育训练安全制度:
1.体育课和体育训练要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注重平时加强安全意识的渗透教育,使师生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
2.每节体育课、每次训练前教师都要首先了解和熟悉训练的场地,做好检查和评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
3.每节体育课、每次训练前教师应对本次活动,明确向学生提出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提醒学生要做好足够的预防工作 。
4.加强纪律教育,训练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要严肃认真对待每一个动作,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对违反操作规程不服从指挥的学生加强耐心教育,做好心理辅导工作 。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
6.体育课和训练活动要注意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对学生本人不适宜参加活动的项目要允许学生不参与,不得强行要参加 。
7.每节课后和训练完教师都要做好总结,表彰先进,指出安全瘾患点,提出改进的方法和要求 。
8.对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措施
1.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大队辅导员、班主任等同志为组员的安全教育组织网络,负责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坚持三检查制度(开学、期中、期末统一检查)。
各小组坚持平时常查、常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2.建立安全意识,组织安全讲座,落实安全措施。
每学期要制订好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用“请进来”的办法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
定期召开家长会,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安全教育网络。
建立放学排队护送制度。成立以东西方向为单位的路队小组,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开展安全知识竞赛。
、学校规定凡西关村的学生一律不得骑自行车上学,外校学生须向家长打报告,学校同意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但必须遵守学校的安全制度。
(二)安全教育责任
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岗位责任。
1.校长职责:
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
加强对各班级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讨论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切实解决学校工作中的不安全隐患,建立严格的外出活动报批制度。
2.大队部职责:
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加强对小店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禁止无证经营,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
经常对教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同时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加强财产和经费的安全管理,严防失窃;
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
加强对学生上学、下学骑车的管理,保证学生路途骑车子的安全。
3.教导处、政教处职责:
认真组织开展有计划的安全教育活动,做到内容落实,如“安全教育周”、及平时的安全防范意识等;
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并进行督促检查;
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谁组织谁负责;
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准确。
4.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加强对班级学生及活动场所(包括校舍、设施、用电、饮食卫生等)的安全检查,注意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
加强班级管理,重视课间管理,杜绝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做好排队放学的组织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安全规定;
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信息。
5.值周员及各代课老师职责:
严格组织课堂教学,活动课周密考虑安全因素,注意设施安全;
严密注意学生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严格遵守值周值日的注意事项,注意师生、校园的安全;
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对由此造成学生死、伤、残、走等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常规制度
1.校内安全:
不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校,进校后即进教室学习。
坐姿端正,学习用品和教室用品摆放整齐,自觉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爱护公物,不拿公物玩耍。
文明行走,不奔跑,不跳跃,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扒护拦和其他不安全处所。
课间文明活动,不大吵大闹,不追逐奔走,不做不安全的活动。
在校时间不得离开校园,有特殊情况要离校的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
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不骂人、不打架,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均须持“健康证”上岗,师生食用品应保持清洁、卫生,杜绝“三无”食品和不洁食品。
2.校外安全:
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游戏机,外出游泳与伙伴同行。
谨慎用火,野外不用火。
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吃过期、霉变食品,不喝生水,饭前便后勤洗手。
在家听从父母长辈教导,不做不安全的事,离家外出要告知家长。
3.交通安全:
上学、放学各班实行排队放学,由老师带出校门。路上自然排成东西纵队,靠右行走,转弯时注意车辆,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
学生自行车刹车、响铃、车锁完好,经常检查,骑车不带人和其他有碍安全的物品,不骑快车,不显本事,不并行,不追逐,安全行驶。
过十字路口时“一停、二看、三通过”,自觉听从路队长指挥。
4.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
建立班集体外出活动报告制度,外出活动均须提前向学校报告审批同意。提倡徒步远足,保证活动绝对安全。
各班在活动前须对活动的地点,设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5.校舍、设施安全:
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各班主任及指导老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建立校长具体负责制,各班主任应时刻对学校(教室)危房保持高度警惕,一经发现险情,果断处置,及时报告。
建立假期值班制度。
6.建立事故报告制度:
对偶发事件和事故均须对事故的原因、经过、结果等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切忌不闻不问,更不允许隐瞒掩盖,逃避责任。
以上制度望各教职工贯彻执行,凡制度不全或执行不严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不但对当年的评优一票否决,而且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2.学校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3.每学年安全员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4.对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5.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6.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7.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9.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夯实安全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追究到位,严明纪律,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校的各类安全,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建立严格的学校安全责任制度和严肃的安全事故追究制度。各班主任、各处室负责同志是安全教育管理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若发生校舍安全事故,财产安全事故和师生伤害、伤亡事故,各负责人应科学果断地进行事故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事故情况,还应及时、积极、全面、客观地进行安全事故原因、过程、结果的调查或协助调查,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或协助追究工作,不得隐瞒真相,弄虚作假,避重就轻,大事话小,影响安全事故的顺利处理,否则,学校将追究负责人和值班领导的责任,并按情节予以相应的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者,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3.校舍实行周查制度和分级管理制度,实行周查备案和负责人签字制度。对于周查过程中发现的校舍安全隐患,在详细登记的同时应急时提出处置意见,采取果断措施,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若校舍存在安全隐患,相关人员因麻痹大意,侥幸心理,安全意识淡漠,未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按情节予以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4.学校财物(教育教学设施及其它)丢失、被破坏或被盗,各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首先报告校领导,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要积极协助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有关调查或案件侦破工作,还要及时做好补救工作和类似事故的防范工作,对隐瞒不报、缓报、漏报或有意模糊事实,影响事故的客观、公正处理的负责人,学校将予以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5.上述情行之外的其他各类不安全事故,将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处理决定执行。
6.本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解释权归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制度
加强安全疏散训练是为了保护师生生命安全的一件重要工作,只有平时加强训练才能使学校突发事故安全无损 。
1.加强对师生开展安全意识渗透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使全体师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
2.在师生中开展安全紧急疏散意义教育,提高师生对安全疏散意义的正确认识,在演练中能严肃认真对待,自觉配合班级做好疏散演练活动,提高效益 。
3.明确安全疏散路线。制定安全疏散线路图,组织师生学习,把线路图张贴在显眼处,让师生能经常看到,知道自己紧急疏散时应该怎样走 。随时疏散各班级能有序地安全疏散到避险场地 。
4.每学期开展一次定期或突然的疏散演练,使全体师生接受教育,逐渐适应,形成习惯 。
5.每次演练完毕,认真做好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指出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和做法 。
6.加强纪律教育,在平时演练中要训练学生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各班要听从学校指挥,学生要听从各班老师的指挥,做到有序离开,防止踩踏伤亡事故的发生 。
7.在演练中学校要加强领导,组织保卫人员和卫生人员,形成服务网,随时应急,使疏散训练安全顺利开展 。
学校班级安全公约
1.上学、放学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指挥;在马路行走要走人行道;过马路时要先左看,后右看,确保安全后再通过,不在非人行横道上横穿马路;不得在路上游戏、打闹、玩耍。不得骑自行车。
2.按规定时间到校,提前到校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出家门后直接到校,到校后不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放学后直接回家。
3.遵守课堂规则,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使用刻刀、剪刀、圆规等有危险的工具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并确保不要危及他人安全;实验操作或活动要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不经老师允许不动用老师的教学用品、仪器及设备。
4.课间举止要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或做游戏;不急速奔跑、打闹;不能持器械、锐器玩耍、追逐打闹;不准乱掷砖块或铁块等重物;不做危险游戏,如扳手、推手、追逐、争抢、摔跤等;严禁对他人搞恶作剧。
5.站立、就座、行走、跑动以及进行其它各种活动,要注意观察周围场地、所用器材等情况,注意自身动作、行为是否正确和安全,是否影响或危及他人。
6.进出教室、上下楼梯、出入人群集中场合时要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不嬉戏打闹,不前推后拥。
7.不经老师允许不能进入仪器室、器材室和各功能教室;不经老师允许不得动用各室内的实验用品、仪器、器材、设备。
8.不动校园及教室内的所有电源及电器设备;不在车棚内活动;学校若有施工,要远离施工现场。
9.不爬围墙,不爬栏杆,不爬门窗,不爬桌椅板凳。
10.打扫卫生时不爬高,不擦电源及电器设备。
11.不要将火柴、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
12.学生生病时,未经家长、医生许可,不能擅自买药和配药,更不能随意服药。
13.注意饮食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饮用生水和不达标饮料,不得私自买食物饮料,不得把零食带到学校。
14.没有家长陪同不得到河坝水库游泳、滑冰;不到公路、铁路、水井、水库和建筑工地等有危险的地方去玩。
15.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生人的东西,不跟生人走,有危险找警察或大人帮助。无家长带领或不经家长同意不得独自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