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师范学校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安全管理情况
一、学生住宿安全管理情况
1、学生公寓日常管理由公寓部负责。
2、学生公寓实行公寓部领导下的楼长负责制。
3、公寓部通过定期召开楼长周例会和生活老师月例会,对各位楼长和全体生活老师进行工作指导。
4、各位楼长围绕寝室安全、卫生、纪律,具体指导各楼层生活老师对本楼层学生寝室的日常管理。
5、学生公寓生活老师主要来源于学校签订的物业管理公司。
二、学生用餐安全管理情况
食堂外包由学校统一招标,各食堂具体实施,供货商名单在食堂显目位置公示。招标能做到规范开展,能按规范程序,食品餐饮企业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学校食堂管理制度规范,学校食堂有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进货索票索证,并有规范食品留样;配备“双食品安全总监”和“双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对于上级部门在安全检查中现场发现指出的问题,学校都能高度重视,立行立改。
学校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成立校园食品安全领导组,明确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员;实行校领导陪餐制度;进行食品安全自查;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学校成立由领导班子、班主任、教师、家长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学校开展日常食品安全大督查,督查情况良好。
三、校车使用情况
霍邱师范学校无校车。
四、组织活动情况
学校统筹部署推进,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守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制定了各类安全主题教育,开展各类安全演练,学校开展的各种社会实践等活动,有组织预案,能够确保一旦发生意外,响应及时,措施到位。
五、安全管理情况
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安全风险应急机制。校舍安全、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防范非法入侵校园、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校园欺凌与暴力、防溺水安全、校园周边及反诈骗综合防控等工作均有力开展。各专项活动资料完善充足,安防建设到位。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杂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缺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三)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科室为负责人为组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周、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四)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消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五)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六)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七)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4、定期开展校园内管制刀具、仿真枪收缴活动。
(八)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由水电班负责用电设备定期维护维修。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九)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组 长:朱从军
副 组 长:田春林 曹士亮 李齐勇
成 员:胡相俊 钱涛 姚传坤 马芹 乔茂 徐光年 卢丽 赵德春 徐胜 王红本 刘芝丽 李鹏静 胡中宁 谢道群 全体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
主 任:赵德春
成 员:保安全体人员 物业全体人员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十)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