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第二中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邱人社[2012]03号《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效工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全体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二、成立组织
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付正干 刘春生
副组长:罗锐 周士宏 王巨阔
成 员:赵军业 刘倩 方 礁 张本永 周源 吴永举 陈新安 熊景春 周明伟 孟令宝
三、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育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
2、师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师德为先,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出勤情况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工作量认定
1、班主任:按2课时计算。
2、教师:按实际代课的课时计算。
3、领导班子及相关成员:校长、副校长的工作量分别按不超过平均课时的1.4倍和1.2倍计算,部门正职工作量以平均课时计算,部门副职工作量以平均课时的0.8倍计算,年级部主任工作量以平均课时的0.2倍计算,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工作量以平均课的0.1倍计算(以上各类人员工作量按实际代课课时和领导班子成员折算的课时累计计算)。
4、行管人员:根据岗位情况,按平均课时的一定比例计算。
5、特殊情况:
⑴女教职工年龄超过52周岁(高级职称和男教职工一样)及男教职工年龄超过57周岁,能完成学校交给的教学或其他工作,虽达不到其他教职工的平均工作量,但仍按平均工作量计算。
⑵从学校领导岗位上退到二线老同志,只要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其工作量按全校平均工作量计算。
⑷癌症等重病患者,从人道角度考虑,按全校教职工的平均工作量计算。
⑸因病请假,按全校教职工平均工作量的50%计算,事假不计工作量。
(二)考勤方案
教师(有授课任务者)
1、无故缺课超2节者,不发当月满勤奖和绩效。
2、一个季度无故缺课超5节者,不发该季度绩效。
3、病事假超一周者,不发当月的绩效及满勤奖。
工勤管理人员(除有授课任务以外的所有人员)
1、签到18天及以上者,发给当月满勤奖、加班补助及绩效。
2、签到14天至17天者,发给当月一半满勤奖、加班补助及绩效。
3、签到少于14天者,不发给当月满勤奖、加班补助及绩效。
4、病事假超一周者,不发当月的绩效及满勤奖。
5、一个季度签到累计小于30天者,不发该季度绩效。
6、工勤管理人员均到校办室签到,如有特殊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出具证明。
7、签到时间:上午7:30--8:30,下午14:00--15:00(上、下午各签到一次为签到一天)。
六、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各等次的比例,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优秀等次的比例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擅自外出代课或向学生乱收费、乱推销资料,造成不良影响的;
2、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没有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业务或不能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
5、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6.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党政部门处分期间(以文为准)的。
教职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七、考核结果使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和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进修人员返岗后的工资发放按邱办[2005]18号文件执行,工资部分含基础性绩效工资。
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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