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设置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校高中新课程的实施与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我校高中新课程体系,提高我校高中的教育教学质量,积极稳妥实施我校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着力提升课程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系统性、指导性,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
二、课程设置
1、学制与课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每周40课时,每课时40分钟。20课时为1学分。
2、课程类别、科目、学分
普通高中新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课程是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的,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完并进行合格性考试。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兴趣爱好,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选修课程,由我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和昭通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校积极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
三、教学安排
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学计划,实施新课程。年级部按计划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开设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的年度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好各类选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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