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5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安排】中共霍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5年霍邱县雨露计划项目资金安排的批复
中共霍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25年霍邱县雨露计划项目资金安排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提前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1200万元(以下统一简称为“财政衔接资金”),用于2025年霍邱县雨露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资金安排明细见附表)。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财政衔接资金支付进度,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公示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乡镇和村作为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以下公示公告工作:
1.对项目批复进行公告。项目资金批复后,乡镇和村要在批复后的7日内对项目资金安排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期限、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资金规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举报电话等。
2.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乡镇和村要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绩效目标、联农带农、资产权属以及管护责任、项目业主单位、项目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基本要素。
3.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乡镇和村要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结果、项目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基本要素。
以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并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备查。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切实履行好主管单位的主体职责,做好审核把关和资金的审批发放。各乡镇要及时报备项目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报告。
批复下达后,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要根据项目序时进度,将开竣工日期、资金拨付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将不定期从系统中提取数据,并对项目信息录入更新情况、项目数据质量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项目建设程序
项目经审批和备案后,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项目完成后,各乡镇应做好审核把关,发现项目不符合项目计划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或补救。县直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验收,督促各乡镇加快财政衔接资金支付进度,同时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四、完善项目后续管理
项目验收后须明确产权归属,落实运营管护主体责任。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各乡镇应当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正式交付项目受益对象,并指导建立项目运营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和相关权利义务,确保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作为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主体,要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冒领,确保资金安全。同时要规范合理使用资金,在项目实施前期准备阶段对工程造价要进行严格把关,防止资金流失。
县财政局要根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专款专用、阳光操作。
附件:1.2025年霍邱县雨露计划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2.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中共霍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
2025年霍邱县雨露计划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
||||||||||||||||||||||
单位:万元、个、人 |
||||||||||||||||||||||
序号 |
项目类型 |
实施乡镇 |
实施村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性质 |
实施地点 |
时间进度 |
主管部门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资金规模和 筹资方式 |
受益对象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情况 |
备注 |
||||||||
项目类型 |
二级项目类型 |
项目子类型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项目预算总投资 |
其中 |
|
|
其中 |
|||||||||||||
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
其他资金 |
受益村 |
受益人数 |
受益脱贫村数 |
受益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口数 |
|||||||||||||||||
1 |
巩固三保障成果 |
教育 |
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霍邱县30个乡镇 |
全县各村 |
2025年霍邱县雨露计划项目 |
新建 |
全县各村 |
2025年1月 |
2025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
计划资助我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符合雨露计划条件脱贫学生约4000人,补助标准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 |
1300 |
1200 |
100 |
全县各村 |
12635 |
86 |
12635 |
预计对全县约4000名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家庭中、高职、大专在校学生进行每人每学期1500元的补助,支持学生顺利完成职业教育学习,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对全县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具有正式学籍的中、高职、大专在读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家庭学生,按照每人每学期1500元的标准进行“雨露计划”教育资助,减轻家庭教育支出,帮助完成职业教育,实现应学尽学。 |
|
附件2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5年度) |
||||||
项目名称 |
霍邱县2025年“雨露计划”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 |
胡双 13305649456 |
|||
主管部门 |
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霍邱县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全县各乡镇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3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00 |
|||||
其他资金 |
100 |
|||||
总 体 目 标 |
年度目标 |
|||||
具有正式学籍的中职、高职在校在读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家庭学生,通过正常程序申报后符合条件的均可获得助学补助1500元/人/学期,可支持学生顺利完成职业教育学习,顺利毕业。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接受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家庭子女人数 |
≥4000人 |
|||
质量指标 |
享受职业学历教育补助的学生中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家庭子女占比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助经费及时发放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接受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家庭子女人均资助标准 |
1500元/人/学期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家庭子女完成就读职业教育 |
≥4000人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助学生满意度 |
≥95% |
|||
受助学生家长满意度 |
≥95% |
中共霍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