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霍征预告〔202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三流乡双塔寺村田桥组、老集村上庄组、乌岗组、五井组、古井组、小街组、新塘组、西湖组、金湖组、雷湖组、高庄组;夏店镇周古堆村堰坝组、民安村光明组、前台组、古堆组、周台组、小圩组、徐台组、杭圩组、洪城组、胜利组、西圩组、砖洪村东台组、东圩组、光明组、前圩组、前进组、后楼组、牌坊组、老元组、顺河组、龙坊组;孟集镇中心店村前台组、双河组、张台组、郑城组、北店岗组、北庄组、姜嘴村、胡郢村前后郢组、姜郢组;花园镇圆觉寺村王庙组、元角组、合楼组、大庄组、胡岗组、邱湾组、姚楼村冯岗组、塘行组、大坝组、大门组、小圩组、曹坊组、烟店组、藏台组、顺河组(共涉及4个乡镇、10个村、55个村民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三流乡、夏店镇、孟集镇、花园镇范围内,涉及10个村、55个村民组(具体涉及的村、村民组名称如上)。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实施霍邱县汲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霍邱县人民政府将组织三流乡、夏店镇、孟集镇、花园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4个乡镇、10个村、55个村民组范围内(具体涉及的乡镇、村、村民组名称如上),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霍邱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uoqiu.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
三流乡人民政府,联系人:朱道兵,联系方式:0564-6251003;
夏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牛延康,联系方式:0564-2772880;
孟集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陈孝宇,联系方式:0564-6611100;
花园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从光圣,联系方式:0564-2775050。
附件:
汲河.pdf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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