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6-01-12 16:00来源:霍邱县水利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4年第2期河湖突出问题警示片反馈“汲东干渠霍邱县潘集镇、冯瓴镇段水体富营养化,存在乱排现象。潘集镇段,水体出现富营养化,水环境质量较差。冯瓴镇新仓村段,桥下方有排口疑似直排生活污水,渠道周边水体呈黑灰色”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汲东干渠霍邱县潘集镇、冯瓴镇段水体富营养化,存在乱排现象。潘集镇段,水体出现富营养化,水环境质量较差。冯瓴镇新仓村段,桥下方有排口疑似直排生活污水,渠道周边水体呈黑灰色

二、整改实施主体

霍邱县委、霍邱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1.对汲东干渠潘集镇、冯瓴镇、孟集镇段沿线入渠排污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冯瓴镇新仓桥下直排的生活排污口进行截污纳管;

3.对该两处渠道内黑灰水体、富营养化水体抽排至镇区污水管网内集中处理;

4.镇村级河湖长及汲东干渠管护主体加强巡查,确保问题整改后不反弹。

四、目标任务

截污纳管、清理整治。

五、完成时限

202510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潘集镇、冯瓴镇政府组织人员机械对河道及周围垃圾、杂物和水面白色垃圾进行清理,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和专门养护管理公司进行管护,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二是对该两段渠道内黑灰水体、富营养化水体抽排至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净化处理,并通过提水站从城东湖提水到汲东干渠对水体进行更换。三是潘集镇、冯瓴镇政府分别委托合肥合大环境监测公司到现场进行水质取样,检测水质为Ⅲ、Ⅳ类,根据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环保局关于霍邱县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霍政办﹝2010﹞58号)文件规定,划定“史河灌区汲东干渠下游(孟集段)现状水质IV类,主要功能为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控制在Ⅳ类”,检测结果符合汲东干渠下游Ⅳ类水质控制目标。四是安排人员对潘集镇、冯瓴镇、孟集镇段沿线入渠排污口进行排查,未发现违法排污口。

汲东干渠属于灌溉渠道,全年大部分时间渠道处于干涸状态,披露的两段渠道属于低洼处,渠道内的水主要是地面径流汇集而来,由于水体不流动、加之平时疏于管理容易产生水体富营养化,后期将督促乡镇加强日常巡查管护,确保问题整改后不反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11220261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4-3339110  

电子邮箱:12046812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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