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典型经验及有效做法总结暨督导结果公告

2026-01-25 16:45来源:霍邱县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5年,霍邱县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等控辍保学文件精神,落实县级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制定年度“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形成“一县一案”,坚持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保学思路,切实做到依法控辍,管理控辍,帮扶控辍,构建控辍保学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以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为重点,保障脱贫家庭子女全部入学,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9%以上。

一、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成立以县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县教育局各股室(站)负责人、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含义务教育阶段的完全中学校长)为成员。

(二)全面加强控辍保学宣传教育工作

各校充分利用橱窗栏、家长微信群、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以召开家长会、家访、专题讲座、悬挂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向家长广泛开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形成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社会氛围,提高学生和家长的思想认识,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认识“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的道理,使广大家长明白“不送孩子读书就是违法”的法律规定。

(三)狠抓提高控辍保学工作实效

一是妥善做好学生转学工作。对在县内因户籍或商品住房地址发生变化需要转学的学生,由学生家长向学生户籍或商品住房学区内学校提出申请,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义务教育阶段直属学校要妥善解决好学生转学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阻止学生正常转学。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以各种理由劝退所谓的“特困生”。在转学过程中,转出学校或转入学校不得以各种理由为难学生及学生家长,推阻学生转出或转入。对在转学过程中故意为难学生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涉及到的乡镇年度教育考核控辍保学分直接计为0分,对应乡镇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控辍保学分直接计为0分,涉及到的学校控辍保学分直接计为0分,涉及到的民办学校作为年检是否合格的依据之一。

二是做好控辍排查工作。2-3月份,全面核查学生返校情况,认真做好转出、转入、请假、休学等学籍管理工作,建好中职就读等学生工作台账;5-6月份,全面排查初中学校九年级学困生被推出校园、提前离校等违规行为;7-8月份,全面摸排辖区内6—15周岁学生信息,做好“两一”入学相关工作,并及时掌握户籍在本乡镇(开发区)内外县就读学生动态,建好工作台账。乡镇中心学校做好因病因残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的审核工作,并做好延缓入学台账;11-12月份,全面做好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反馈控辍保学信息核查工作,对全年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教训,为年度考核做好准备。

三是全面落实“双减”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五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加强课后服务,保证课后服务时间,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社团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充分展示才华,表现个性,尝试成功的喜悦,发挥自己的特长,认识自己的价值,充分肯定其在校内各方面取得的成绩,使他们对校园产生依恋,对学校生活充满向往。

四是妥善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县特殊教育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做好因病、因残不能随班就读的儿童“送教上门”服务,每月“送教上门”不少于2次,填写“送教上门”工作手册,建立送教台账。

五是建立健全学困生帮扶制度。各校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学校制定学困生帮教计划,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使学习困难的学生能“留得住、学得好”,同时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是落实教育资助关爱机制。进一步落实教育资助工作机制,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资助,确保脱贫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户学生不因贫而失学。

七是强化“三位一体”教育机制建设。各校主动通过多种渠道与家长联系,注重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家访等多种方式与家长面对面进行思想沟通,提高家长的责任感。开展学生人生观和人生理想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正确认识人生发展,增强完成义务教育意愿。

(四)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禁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严禁歧视、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严禁强行或变相强行让学习成绩差的学生退学、转学或休学,因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导致学生辍学的,要严肃进行处理。

二、有效做法

一是加强控辍保学宣传。各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海报、橱窗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召开家长会、家访、专题讲座、悬挂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向家长广泛开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形成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社会氛围,提高学生和家长的思想认识,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认识“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的道理,使广大家长明白“不送孩子读书就是违法” 的法律规定。2025年,各校共悬挂控辍保学方面标语600余条,印发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20万份,结合校园安全防溺水家访(电话访)20万人次。

二是摸清底数登记造册。通过“四查三比对”(查户籍、查学籍、查在校学生、查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儿童少年、用学籍与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用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脱贫户辍学学生)、“铁脚板摸排”(登门入户查无户籍、无学籍、实际未上学学生)等方式,摸清工作底数。建立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含失学学生)、辍学学生等“三本台账”,并根据自查结果等动态更新,做到人账相符。我县暂未发现辍学学生。

三是做好重点人群监测。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就学情况,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做到排查无遗漏、帮扶有力度、就学有保障。全县共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1337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351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752人,送教上门167人,以其他形式接受教育67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置率100%。

四是坚持学校一月一报告。各学校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及时发现并核实缺勤学生情况,加强家校联系,防止学生辍学。学校每月汇总各班考勤情况,对按有关规定认定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并向主管教育部门上报。

五是健全学困生帮扶制度。各校都能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双减”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加强课后服务,保证课后服务时间,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认真做好学困生的补差工作,激励学困生的学习积极性,打消学困生因厌学而辍学的念头。

是一季度一复核。县教育主管部门建立每季度复核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各校报送的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数据进行复核。每年春季、秋季开学时节,确保开展一次“学校全覆盖、学生逐一核”式的进校、入户实地深度调研工作。

三、2025年工作成效

2025年依托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控辍保学核查工作,累计核查疑似辍学学生1184人。通过学籍信息精准比对、入户实地走访核验、电话沟通核实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清学生就学状态,目前已成功销号 1171 人;剩余 13 人,待学籍系统数据更新后,将及时完成销号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