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霍征预告〔2025〕14号)

2025-09-28 10:13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宋店胜利塘村连塘组、桃元组、新建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沟渠,南至道路西至胜利塘村窑厂,北至农田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霍邱县宋店镇200MW/400MWh集中式储能项目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霍邱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宋店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宋店镇、胜利塘村连塘组、桃元组、新建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霍邱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uoqiu.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宋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段士光,联系方式:0564-6292108

特此公告

附件:霍邱县宋店镇200m400mwh集中式储能-征收土地预公告(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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