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邱县城东湖水源地富营养化与水华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你单位报来的环办〔2025〕36号《关于申请对霍邱县城东湖水源地富营养化与水华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审批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霍邱县城东湖水源地富营养化与水华防治项目(项目代码:2508-341522-04-05-968748)的实施,对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保障县域饮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实施项目建设。
二、建设单位: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建设地点:霍邱县城东湖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水源地蓝藻水华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工程;②城东湖蓝藻水华监测预警与模拟分析平台构建;③水源地蓝藻水华应急处理工程。
五、项目建设期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20.1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筹集。
七、工程建设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
八、用地、环保、安全生产及节能:项目建设中有关用地、环境保护、节能、安全、劳动卫生等内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执行,严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