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霍邱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管攻坚年行动督查情况通报(6月)
各建设、施工单位:
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2025年6月,霍邱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管攻坚年行动3个督查专班分别对县域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项目
共督查了35个项目。
二、督查内容
(一)项目建设单位标后履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在岗及其履行职责情况;
(三)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在岗及其履行职责情况;
(四)工程施工进度情况;
(五)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制度落实情况;
(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三、督查情况
督查专班通过查阅资料、向建设单位了解建设情况、查看施工现场、核实管理人员身份等方式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在《霍邱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攻坚年行动督查记录表》中,现场督查情况如下:
1.霍邱县第三水厂新建工程(孟集水厂)项目
建设单位:霍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霍邱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建投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原湖南百舸水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力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4年12月5日开工,合同工期为600天,目前总进度约80%。
存在问题: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
2.2025年霍邱县农村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一期)潘集镇农村污水管网改造提升
建设单位:潘集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六安市铜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立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晖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6月11日开工,合同工期为150天,检查时项目因前期手续不齐全,处于停工状态。
存在问题:一是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二是施工日志填写不规范。三是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张贴维权告示牌。
3.2025年临淮岗镇后楼村特色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临淮岗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淮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六安旭川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6月17日开工,合同工期为120天。
存在问题:一是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二是现场未安装考勤机。三是施工单位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四是施工日志中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员未签名。五是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签订三方协议。六是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不熟悉,未能完全履行标后履约第一主体责任。
4.2025年新店镇东湖生态民居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新店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沁居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安徽丹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安徽裕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六安蓼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6月15日开工,合同工期为210天。
存在问题:一是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二是项目经理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三是管理人员考勤不规范,未安装考勤机。四是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签订农民工劳动合同,未落实农民工实名制考勤,未张贴维权告示牌。
5.2025年新店镇松林路至新湖保庄圩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新店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淮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佳鑫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中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5月26日开工,合同工期为60天。
存在问题:一是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二是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三是施工日志填写不规范。四是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张贴维权告示牌。
6.2025年临淮岗镇后楼村智能蛋鸡生态养殖场项目
建设单位:临淮岗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广西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中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5月31日开工,合同工期为120天,目前总进度约65%。
存在问题:一是“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已安装,未投入使用。二是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不熟悉,未能完全履行标后履约第一主体责任。三是施工单位投标项目班子人员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四是管理人员考勤不规范。五是总监理工程师和1名监理员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六是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七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安全文明施工费空白。八是未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登记、考勤,未张贴维权告知牌。
7.2025年新店镇陈家埠村茭白分拣冷藏项目
建设单位:新店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昊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六安旭川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4月25日开工,合同工期为180天。
存在问题:一是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二是施工单位人员变更不符合合同要求。三是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四是工程进度滞后,施工、监理单位无应对措施。五是未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登记、考勤;未落实按月足额银行代发工资;未张贴维权告知牌。
8.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新建王截流、陈郢保庄圩影响渠系恢复工程)城西湖乡段项目
建设单位:城西湖乡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秉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省凯瑞水利水电咨询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3月18日开工,合同工期为180天,目前项目因夏收、渠道灌溉,处于停工状态。
存在问题:一是检查时项目建设单位无人员在现场。二是施工、监理单位未对工程进度滞后编制整改措施。
9.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霍邱合高现代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三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晖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4年4月30日开工,合同工期为90天。
存在问题:一是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不熟悉,未能完全履行标后履约第一主体责任。二是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三是施工单位投标项目班子的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四是未见质量保证体系;未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实施方案;未见安全文明施工费相关材料。
10.G328霍邱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霍邱县交通运输局
施工单位: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省科兴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5月6日开工,合同工期为730天,目前总进度约12%。
存在问题:一是施工日志记录不及时。二是未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登记、考勤;未落实按月足额银行代发工资。
11.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智能化专项采购安装
建设单位: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
施工单位: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2月25日开工,合同工期为240天,目前总进度约23%。
存在问题:一是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二是投标项目班子人员除技术负责人外,其余人员均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
12.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
建设单位: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
施工单位:蓝深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因需要调整原始规划设计,施工单位未进场,合同工期为150天。
存在问题: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
13.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净化工程一标段
建设单位: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
施工单位:重庆思源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4年3月12日开工,合同工期为240天,目前总进度约65%。
存在问题:一是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二是施工单位除技术负责人外,其余人员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变更,未向业主单位提交变更申请材料,未审核备案。三是项目进度严重滞后,设备未进场,监理单位对工期拖延情况未签发监理通知书和有效督促意见,施工、监理单位未对工程进度制定整改措施。
14.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净化工程二标段
建设单位: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
施工单位: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4年3月12日开工,合同工期为240天,目前总进度约80%。
存在问题:一是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二是施工单位除技术负责人外,其余人员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三是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监理单位对工期拖延情况未签发监理通知书和有效督促意见,施工、监理单位未对工程进度制定整改措施。
15.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用气体工程
建设单位: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
施工单位:湖南泰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4年3月12日开工,合同工期为180天,目前总进度约85%。
存在问题:一是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二是施工单位投标项目班子人员除技术负责人外,其余人员均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三是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监理单位对工期拖延情况未签发监理通知书和有效督促意见,施工、监理单位未对工程进度制定整改措施。
16.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用物流传输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一标段
建设单位: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
施工单位:国药控股美太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1月7日开工,合同工期为120天,目前总进度约10%。
存在问题:一是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二是该项目于2025年1月7日开工,2025年1月12日停工至今,行政楼、内科楼、外科楼、妇幼楼井道施工完成约10%,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17.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用纯水系统采购及安装
建设单位: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
施工单位:杭州天创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4年3月1日开工,合同工期为120天。
存在问题:一是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二是项目进度滞后,监理单位对工期拖延情况未签发监理通知书和有效督促意见,施工、监理单位未对工程进度制定整改措施。
18.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工程
建设单位: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
施工单位:安徽俊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2年7月5日开工,合同工期为150天,共计68部电梯,其中自动扶梯16部,已全部进场、未安装。垂直电梯52部,已进场40部,剩余12部未进场。
存在问题:一是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二是施工单位投标时投入管理人员不在现场。三是项目进度滞后,施工、监理单位未对工程进度制定整改措施。
19.霍邱县城东湖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施工单位:安徽海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市振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盛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4年7月20日开工,合同工期为360天,目前该项目已完工。
20.霍邱县城市智慧泊车建设—蓼城大道西停车场
建设单位:霍邱县蓼城乡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云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科华禹咨询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4月30日开工,合同工期为120天,目前总进度约50%。
存在问题:一是“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已安装,但未联网。二是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取样员不在岗。三是未安装考勤机,管理人员考勤不规范。四是施工日志记录不规范。五是项目总监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六是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签订农民工劳动合同,未进行实名制登记、考勤,未落实按月足额银行代发工资。
21.霍邱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
建设单位: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施工单位: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3年4月26日开工,合同工期为3年,目前总进度约90%。
存在问题: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
22.2025年乌龙镇知母岗村挂面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乌龙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旭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省中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5月16日开工,合同工期为120天,目前总进度约35%。
存在问题:一是“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已安装,但未联网。二是项目管理人员均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三是施工日志填写不规范。四是监理日志记录填写不规范。五是未见质量保证体系材料、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实施方案材料、安全文明施工费相关材料,现场除图纸外无任何工程技术安全资料。六是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进行实名制登记、考勤。
23.霍邱县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
建设单位: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施工单位:安徽彦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宇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4年9月8日开工,合同工期为400天,目前总进度约55%。
存在问题:一是该项目监理单位从2024年9月25日起监理月报反映工程进度滞后,2025年1月25日至今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施工、监理单位未有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二是未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24.霍邱县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区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霍邱县蓼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郑州市泰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盛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4月14日开工,合同工期为120天。
存在问题:一是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二是项目经理请假,其他投标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三是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签订农民工劳动合同,未进行实名制登记、考勤,未张贴维权告示牌。
25.2025年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休闲食品深加工项目EPC
建设单位:长集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省霍邱蓼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天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智谋规划工程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创意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目前处于前期设计阶段,暂未开工,合同工期为210天。
26.2025年霍邱县马店镇李西圩村粮食烘干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马店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禾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六安旭川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5月12日开工,合同工期为120天,目前总进度约55%。
存在问题:一是由于高温天气现场停工,但未履行相关停工手续。二是施工现场临边防护不到位。三是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7.六安市霍邱县马店镇李西圩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EPCO项目
建设单位:马店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宝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桐庐居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因土地农转用报批县政府正在走流程,树木砍伐证正在申报等问题,目前无法正常开展。
28.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新建王截流、陈郢保庄圩影响渠系恢复工程)王截流乡段一标段项目
建设单位:王截流乡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河南盛园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因项目区内韩台保庄圩坝未完成合拢,韩台圩外灌排渠矩形渠未施工,渠段施工条件不满足,目前已停工。
29.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新建王截流、陈郢保庄圩影响渠系恢复工程)王截流乡段二标段项目
建设单位:王截流乡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磐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三平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因项目区内陈郢段至李郢段保庄圩坝未完成合拢,导致项目无法继续施工,目前已停工。
30.2025年王截流乡标准化车间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王截流乡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鸿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旭川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5月18日开工,合同工期为180天,目前总进度约65%。
存在问题:一是投标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不在岗。二是总监在岗在位,监理员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三是施工现场未封闭管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未见质量保证体系资料,未见安全文明施工费单独列项专款专用资料。四是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进行实名制登记、考勤,未张贴维权告示牌。五是“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已安装,但未联网投入使用。六是建设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对5月份通报的问题进行整改,未能完全履行标后履约第一主体责任。
31.霍邱县返乡创业园一期建设项目11-13#仓库、13#加工车间项目
建设单位:霍邱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中天恒筑钢构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4月15日开工,合同工期为120天,目前总进度约30%。
存在问题:一是技术负责人请假手续不规范,未见项目建设单位签署意见。投标项目班子管理人员5人不在岗。二是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监管不到位,未能完全履行标后履约第一主体责任。
32.2025年邵岗乡邵岗村烘干仓储中心
建设单位:邵岗乡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红石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盛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4月26日开工,合同工期为90天,目前总进度约60%。
存在问题:一是监理单位口头下达停工通知,但无书面停工手续。二是施工单位投标项目班子成员均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三是监理单位投标项目班子成员均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四是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未在岗履职监管不到位,未履行标后履约第一主体责任。五是五月份督查通报问题未整改落实。六是施工现场未设置围挡进行封闭。七是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张贴维权告示牌,农民工工资未发放。八是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
33.霍邱县邵岗乡坎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O+EPC)
建设单位:邵岗乡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建工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煜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4年6月29日开工,合同工期为365天,目前总进度约85%。
存在问题:一是施工单位投标项目班子成员均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现场未见考勤记录。二是监理单位投标项目班子成员均不在岗,口头请假,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三是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未在岗履职监管不到位,未履行标后履约第一主体责任。四是五月份督查通报问题未整改落实。五是按合同工期2025年6月27日完工,目前工期延误,未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延误申请材料。六是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
34.2025年白莲乡农民就业中心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运营一体化)
建设单位:白莲乡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庐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4月底开工,合同工期为90天,目前总进度约40%。
存在问题:一是施工单位投标项目班子成员均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现场未安装考勤机。二是监理单位投标项目班子成员均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三是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未在岗履职监管不到位,未履行标后履约第一主体责任。四是施工现场围挡未完全封闭,现场建筑主材、辅材堆放无序,钢材露天堆放加工。五是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签订农民工劳动合同,未张贴维权告示牌,农民工未实名制考勤。六是未安装“一标一探头”智慧监管系统。
35.霍邱县周集镇港口物流园安置小区(一期)
建设单位:周集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铭程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河北天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天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4月1日开工,合同工期为360天,目前总进度约40%。
存在问题:一是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二是六月份农民工工资未发放。
四、问题处理及要求
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管督查,是持续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和省纪委政治生态调研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项目建设单位是标后履约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监督,对违约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整改到位,同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佐证材料)于2025年7月31日前反馈至霍邱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管攻坚年行动专班办公室(联系人:李雪,联系电话:19032965556),并抄送项目主管部门。
霍邱县建设工程标后履约联合督查领导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