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9期)
近期,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糕点、蔬菜制品11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霍邱县周集镇家多福生活超市销售的干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霍邱县陡岗路诚信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霍邱县熊先国粮油加工小作坊销售的芝麻香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