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霍邱县周集镇中盛种植养殖家庭农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六环(霍邱)罚〔2025〕19号
被处罚的企业(人)的名称:霍邱县周集镇中盛种植养殖家庭农场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涉嫌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3.404万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18日。
执行情况:未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