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霍邱县范桥镇范桥村、顺和村、龙头村土地整治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霍邱县范桥镇范桥村、顺和村、龙头村土地整治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报告》(范政〔2025〕14号)和《霍邱县范桥镇范桥村、顺和村、龙头村土地整治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文本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霍邱县范桥镇范桥村、顺和村、龙头村土地整治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文本,并据此开展霍邱县范桥镇范桥村、顺和村、龙头村土地整治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502-341522-04-01-264225)实施。
二、建设地点:霍邱县范桥镇范桥村、顺和村、龙头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圩东路、校园路、羊高路、冯范路等4条路,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白改黑、人行道整治、雨水管清淤、增加检查井和雨水口,行道树补植等。
四、工程设计:道路等级为城镇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交通等级为中等交通,对路面病害部位拆除新建;现状道路加铺8cm沥青面层;补植20株广玉兰、30株香樟等绿植。
五、结构设计:设计年限为15年(沥青砼面层),道路横坡为2%,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六、附属工程:给排水、供电、电气等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及行业标准设计。其他暖通、消防、人防、防雷、节能、安全等设计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布置。
七、工程建设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
八、投资概算:概算总投资554.64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筹集。
请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尽快开工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及时报送投资统计表,并将工程建设进度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我委。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