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2025-05-06 14:46来源:霍邱县粮食物资储备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通  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粮食仓库备案管理工作,请仓容规模 500 吨以上或者罐容规模 100吨以上,专门从事粮油仓储活动或者在粮油收购、销售、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过程中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要及时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备案。(仓储备案有效期为3年)联系人:张运晨 17775026584。

关于印发安徽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