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423003237003N/202504-00011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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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文日期: | 2025-04-01 15:02:56 |
发布机构: | 霍邱县 | 生成日期: | 2025-04-01 15:02:56 |
来源单位: | 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利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告知的公示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11341423003237003N/202504-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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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内容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文日期: | 2025-04-01 15:02:56 |
发布机构: | 霍邱县 |
生成日期: | 2025-04-01 15:02:56 |
来源单位: | 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利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告知的公示 |
文 号: | |
关键词: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号:皖六环(霍邱)罚告〔2025〕13号
被处罚的企业(人)的名称:安徽利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通过集污井溢流至周边自然沟渠。
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1.898万元,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规定。
作出处罚告知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