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邱一和家具有限公司家具制造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霍邱一和家具有限公司:
报来《霍邱一和家具有限公司家具制造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霍邱县冯井镇105国道东侧家具产业园,租赁17#厂房西南场区,设置多功能推台锯、封边机、空压机、多功能开孔机和喷漆房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三同时”工程等。项目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班台1500套、书柜1500套和2000套工位的生产能力。
2024年9月4日,霍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该项目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409-341522-07-02-939065)。根据《报告表》所列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生产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调漆,不外排;定期更换的喷漆水帘循环废水作为危废,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安徽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要求,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规范建设各类有组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强化厂区日常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确保废气排放达到《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不得突破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按《报告表》要求采取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暂存、转运、无害化处置工作。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五)规范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按《报告表》要求做好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污染,落实厂区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三、规范设置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污染处理设施的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设施落实到位、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完成排污许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公开相关信息。
五、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建设内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及属地管理原则,请霍邱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冯井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项目运营期间的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和监督性监测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2025年2月24日
抄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抄送:霍邱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冯井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安徽碳峰专业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