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食品类)

2024-12-03 11:20来源:霍邱县市场监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处罚对象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立案时间

处罚决定书时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

霍邱县高塘镇刘家宝农产品经营门市部

市监开罚202421

 

霍邱县高塘镇刘家宝农产品经营门市部涉嫌经营农残超标的橘子案

当事人经营橘子农药残留丙溴磷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本)》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一、没收违法所得78元;二、罚款5000元。

 

2024912

20241128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清罚没款。缴款方式:先到我局财务室凭处罚决定书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再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霍邱县支行缴纳罚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