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霍邱合高现代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霍邱合高〔2024〕35号《关于申请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霍邱县鹏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项目代码:2312-341522-04-05-709255)项目的实施,对推动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优化县域创新创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实施项目建设。
二、建设单位:霍邱合高现代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高新创业园一期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总体规划,分期实施,一期拟实施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高新创业园B5厂房1-4层作为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场地,二期实施B2西侧厂房1-4层、B4东侧厂房2-4层作为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场地;总面积约15000平方米。
五、项目建设期6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筹集。
七、工程建设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
八、用地、环保、安全生产及节能:项目建设中有关用地、环境保护、节能、安全、劳动卫生等内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执行,严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