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批复范桥镇龙头村村庄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范政〔2024〕36号文件等资料收悉。经审查,原则上同意该项目予以重新批复,同时原批复文件《关于范桥镇中心幼儿园门前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24〕279号)废止,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1、项目名称:范桥镇龙头村村庄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408-341522-04-01-878050)
2、建设单位: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霍邱县范桥镇龙头村
4、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起点为范桥镇中心幼儿园,终点为范桥街道,道路长88米,宽8米;总建筑面积约70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相关附属工程。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6万元,资金来源为安徽振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捐款。
请接文后,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分别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节能监察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相关手续后,及时向我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