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批复霍邱县周集镇港口物流园安置小区(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霍邱县周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周政〔2024〕55号文件等资料收悉。经审查,原则上同意该项目予以重新批复,同时原批复文件《关于霍邱县周集镇港口物流园安置小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23〕163号)废止,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1、项目名称:霍邱县周集镇港口物流园安置小区(一期)(项目代码:2406-341522-04-01-522161)
2、建设单位:霍邱县周集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霍邱县周集镇倪岗村,105国道以西,周临路北侧。
4、建设规模和内容:霍邱县周集镇港口物流园安置小区项目分二期实施。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23325.64平方米,均为1~2层低层建筑,其中包括1~2层的住宅建筑面积22799.64平方米、1层配电房建筑面积126平方米、2层管理用房及公厕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住宅套房合计164套,均为钢筋砼框架结构连排住宅,共39栋,每栋可安置2~6户不等,其中1层老年用房2栋共12套(套内面积40㎡),2层普通住宅37栋共152套(套内面积90㎡的9套、120㎡的60套、150㎡的49套、180㎡的34套)。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景观、绿化、地坪、停车位、活动广场、老年活动场地等配套工程。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筹集。
请接文后,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分别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节能监察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相关手续后,及时向我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