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2025-02-27 15:43来源:霍邱县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

2、政策对象:中小微企业、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补贴标准: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月35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4、申报条件:中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在新招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1年后,向人社部门一次性申报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在社会保险缴满1年后,向人社部门申报上一年度社保补贴。

5、申请材料:(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4).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5).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6、办理流程:(1).拟申报单位携带规定材料向县就业中心就业申请;(2).就业中心对申报材料齐全的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3).工作人员初审后,申请材料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复核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账户。

7、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霍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号44窗口。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或电话告知

10、咨询电话:0564-2717064

11、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