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受理服务规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

2025-02-20 16:36来源:霍邱县发改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前  言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确保窗口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锦福。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受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服务部门、服务依据、服务类型、服务流程、服务申报资料、法定办理时限、部门承诺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报条件、服务限数等。

本标准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事项。

2 服务事项名称

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

3 提供服务部门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 服务类型

行政审批。

5 服务依据

服务部门应按照以下依据向服务对象提供该项服务:

0000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关于重申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225号)。

6 申报条件

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

7 申报资料

7.1  项目建议书审批:

7.1.1  项目单位申请文件(含文头文号,由所在乡镇出具);

7.1.2  项目建议书文本。

7.2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7.2.1  项目单位申请文件(含文头文号,由所在乡镇出具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

7.2.2  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7.2.3  规划许可;

7.2.4  用地预审;

7.2.5  环评审批文件;

7.2.6  节能评估意见。

7.3  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

7.3.1  项目单位申请文件(含文头文号,由所在乡镇出具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

7.3.2  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

8 服务流程

执行《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办理规范及时间责任追溯矩阵流程》。

9 法定办理期限

十个工作日。

10 承诺办理期限

五个工作日。

11 收费标准

无。

12 收费依据

无。

13 服务限数

该服务事项在本级行政区划范围内不限制数量。

14 服务质量要求

执行《霍邱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15 监督与考核

执行《监督检查标准》。

16 办理流程图(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