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邱县冯瓴镇新仓学校、花园镇中心学校及中心小学、彭塔镇中心学校、孟集镇王圩学校及临淮岗镇双门小学校舍维修及配套等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霍邱县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教项函〔2024〕15号文件等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1、项目名称:霍邱县冯瓴镇新仓学校、花园镇中心学校及中心小学、彭塔镇中心学校、孟集镇王圩学校及临淮岗镇双门小学校舍维修及配套等工程(项目代码:2404-341522-04-05-564548)
2、建设单位:霍邱县教育局
3、建设地点:霍邱县冯瓴镇新仓学校,花园镇中心学校及中心小学,彭塔镇中心学校,孟集镇王圩学校及临淮岗镇双门小学校内
4、建设规模和内容:霍邱县冯瓴镇新仓学校三栋学生宿舍楼改造男女生宿舍外墙、卫生间、食堂地坪、雨水管等。霍邱县花园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屋面防水维修改造建设内容为屋面防水及更换钢质防撬门等。霍邱县花园镇中心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建设屋面防水、楼梯贴地板砖、外墙真石漆等。霍邱县临淮岗镇双门小学围墙重建附属设施建设内容为独立柱煤矸石实心围墙。霍邱县孟集镇王圩学校道路附属设施建设内容为沥青道路、食堂贴地砖、砼地坪、钢质防撬门等。霍邱县彭塔镇中心学校建设围墙及学生宿舍外墙真石漆维修改造等。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90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筹集。
请接文后,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分别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节能监察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相关手续后,及时向我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