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县十一届政协第一次会议第135号提案(严道龙委员关于“加强乡镇招商引资政策落实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2022-07-08 14:57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严道龙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出“加强乡镇招商引资政策落实力度”的建议,县政府办转至我局和经信局,我局接 件后高度重视,迅即安排分管局长牵头联合经信局、涉及到 的有关单位、相关股室、各国土中心所配合开展了调查核实,经核实并结合我局职责范围,汇报如下:

一、关于工业区的设立问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一、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控。(一)突出规划刚性约束。坚持布局集中、产业集聚、 用地集约、环境友好原则,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 划、开发区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科学确定城镇村、开发区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边界。”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皖国土资〔2016〕40号):“一、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3.优 化产业用地结构比例。对于二次产业,总量上持续降低工矿仓储 用地供应比例,结构上不断压缩传统、低端、产业链短、科技含 量低的项目用地供应;4.推进开发园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在编制或者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支持市、县按照“产城融合”发展的要求,做好开发园区规划工作。 …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 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一、深化体制机制 改革,增强开发区发展活力。1.促进开发区优化整合。以 国家级和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 近、产业关联同质的开发区;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避免重复建 设和资源浪费,在规划层面上,我县2016年《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调整完善时,对各乡镇置 工业区进行了调整,选取部分乡镇集中设置工业区,辐射周边乡镇。目前我县的工业区有霍邱经济开发区,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冯井、长集、孟集、石店等;在招商引资层面上, 积极引导企业落户我县设置的工业区;在用地层面上,针对过去各乡镇已征收小而散的工业地块,原则上引进工业项目后不再新征收工业用地。

二、关于“标准地”出让问题。

2021年1月31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 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秘[2021]26号),文件要求2021年底前,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按“标准地”模式供地不低于20%。3月2日,《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加快落实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霍政办秘[2021]17号)文件,要  求2021年底前,霍邱经济开发区、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  业园新增工业用地按“标准地”模式供地不低于20%。5月26日我局出台了《霍邱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  (霍自然资[2021]74号),截止2021年底,霍邱经济开发区、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新增工业用地按“标准地”模式供地达到30.84%。

今年年初,我局联合县发改委要求霍邱经济开发区、合 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新增工业用地按“标准地”模式供 地100%;向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发出《关于加快推进 区域评估工作的函》,要求管委会今年完成“标准地”前期9 项区域评估,明年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纳入“标准地”供地范围。此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关于用地指标及盘活僵尸企业问题。

2021年11月19日,省自然资源厅发出《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该细则规定: 一是土地征收均按成片开发方式上报审批;二是成 片开发必须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三是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四是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公益性用地的比例不低于25%;五是2年内未完成成片开发方案的,冻结该县区的土 地征收审批。因各乡镇基本上没有大面积的用地需求,征收土地面积过大,2年内无法完成土地供应,将导致全县土地停批。

我局历来非常重视僵尸企业、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 一 是优化服务环境,为企业解决融资、过户难题。针对有些企业运营资金困难,有土地房产融资、调整经营需求的企业,我局主动对接,开展一站式服务,取消部分限制性准入条件,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理。2016年来,共为企业办理抵 押融资150余宗,过户30余宗;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 展僵尸企业处置。县经信局统计出僵尸企业并提出分类处置初步意见。围绕处置意见,我局进行再核实,确定处置方式和建议。涉及我局处置业务的,我局积极和县经信局、投创 中心、属地乡镇政府沟通,引导企业采取“腾笼换鸟”、融 资抵押、合作经营等方式,处置僵尸企业问题。三是加大了土地供后监管力度。土地供应后,我局及时通知乡镇政府和国土中心所,国土中心所将土地供后监管列入了日常巡察范围,对于改变规划设计方案建设、改变土地用途的企业,在日常巡察中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四是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对于工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容积率的,不补缴土地出让金;对于高新技术及新兴产业用地,5年内按土地原用途使用,不调整土地用途;五是积极开展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2018年以来,我局清理出15宗僵尸、闲置土地,面积992亩。我局与有关单位积极沟通,逐宗制定了处置意见并组织实施。截至目前有9宗650亩已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了项目入驻;3宗99亩督促企业续建,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投入运营;2宗231亩通过法律程序,无偿收回了土地使用权,下一步将安排新项目入驻;1宗12亩已起诉至省高院,正在等待省高院判决。今年6月份,我局对2012年以来出让的工业用地再次进行了摸底统计,正在联合发改、经信、投创中心等有关部门提出初步处置意见,下一步报县委、县政府安排处置。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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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汪凯

联系电话:0564-6025637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