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姓名或单位 | 执业地点 | 监督途径 | 违法行为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执法依据 | 处罚依据 | 处罚情况 | 处罚决定日期 | 履行情况 |
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市督办 | 因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造成职工袁贵平罹患职业病 | 霍卫职罚〔2024〕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七十七条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1万元整。 | 2024.1.23 | 履行 |
霍邱县城关镇滨湖精品主题酒店 | / | 举报 | 1.酒店内大厅或客房内未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2.从业人员无健康证 | 霍卫公罚〔2024〕1号 |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2024.2.8 | 履行 |
霍邱县城关镇蓓缇芙化妆品经营部 | / | 举报 | 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 | 霍卫公罚〔2024〕2号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2024.2.27 | 履行 |
霍邱成明疼痛门诊部 | 霍邱成明疼痛门诊部 | 检查发现 | 未经变更注册地址便搬迁异地开展诊疗活动 | 霍卫医罚〔2024〕1号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1.警告;2.罚款10000元整 | 2024.3.12 | 履行 |
何正东 | 霍邱县何正东诊所 | 检查发现 | 未按规定填写门诊日志 | 霍卫医罚〔2024〕3号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1.警告;2.罚款10000元整 | 2024.3.26 | 履行 |
霍邱县何正东诊所 | 霍邱县何正东诊所 | 检查发现 | 医疗废弃物交接不及时,未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容器内 | 霍卫传罚〔2024〕1号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 | 2024.3.26 | 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