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食品类)

2024-02-27 15:35来源:霍邱县市场监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案件名称 

霍邱县高塘镇少兵日杂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霍邱县高塘镇少兵日杂经营部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41522MA2QENNA1A

 

法定代表人

欧常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霍市监开处罚〔202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3日消费者通过12315平台举报霍邱县高塘镇少兵日杂经营部出售超保质期的雪菲力白桃味乌龙茶饮料,2023年12月8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霍邱县高塘镇街道的霍邱县高塘镇少兵日杂经营部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已无举报人举报的商品在售,通过当事人比对举报人提供的购买商品记录及照片,经询问调查经营者欧常云确认其销售给举报人雪菲力白桃味乌龙茶饮料1瓶。涉案商品名称:雪菲力白桃味乌龙茶饮料,生产日期:2023年2月19日,保质期:9个月,至举报人购买时已超过保质期。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內容

1、没收违法所得1元;2、罚款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5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交到霍邱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5

处罚机关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