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安排情况】关于2024年霍邱县特色种养加产业奖补项目资金安排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980万元用于2024年霍邱县特色种养加产业奖补项目(具体项目资金安排明细见附表)。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支付进度,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公示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乡镇、项目所在村作为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以下公示公告工作:
1.对项目批复进行公告。项目资金批复后,项目实施乡镇及村要在批复后的7日内对项目资金安排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期限、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资金规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举报电话等。
2.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项目实施乡镇及村要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联农带农机制等基本要素。
3.对项目竣工进行公告。项目实施乡镇及村要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结果、项目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基本要素。
以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并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备查。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履行好主管单位的主体职责,督促项目实施乡镇按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尽早实施项目。项目实施乡镇要配合主管部门,及时报备项目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县直主管部门及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批复下达后,项目实施乡镇要根据项目序时进度,将开竣工日期、资金拨付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县乡村振兴局将不定期从系统中提取数据,并对项目信息录入更新情况、项目数据质量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项目建设程序
项目经审批和备案后,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项目完成后,实施乡镇应主动开展自验,发现项目不符合项目计划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或补救。自验合格后,提交项目实施和验收报告,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县直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验收,督促乡镇加快财政衔接资金拨付进度,同时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四、完善项目后续管理
项目验收后须明确产权归属,落实运营管护主体责任。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正式交付项目受益对象,并指导建立项目运营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和相关权利义务,确保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乡镇作为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主体,要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冒领,确保资金安全。同时要规范合理使用资金,在项目实施前期准备阶段对工程造价要进行严格把关,防止资金流失。
县财政局要根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专款专用、阳光操作。
附件1:.2024年霍邱县特色种养加产业奖补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附件2: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霍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3日
附件1 2024年霍邱县特色种养加产业奖补目资金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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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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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型 |
实施乡镇 |
实施村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性质 |
实地地点 |
时间进度 |
主管部门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
受益对象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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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二级项目类型 |
项目子类型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项目预算总投资 |
其中 |
受益村 |
受益人数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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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受益脱贫村数 |
受益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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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产业发展 |
生产项目 |
种植业基地 |
霍邱县31个乡镇及开发区 |
全县各村 |
2024年霍邱县种植业发展到户补贴项目 |
新建 |
全县各村 |
2024年1月 |
2024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在全县31个乡镇(开发区)实施特色种植产业奖补项目,预计带动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1090户2843人发展产业。 |
109 |
0 |
69 |
全县各村 |
2843 |
86 |
2843 |
通过产业补贴,预计带动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1090户2843人发展产业,户均增加收入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经村两委审议,充分征求项目地群众意见,在村公示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上报。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带动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1090户2843人发展产业,户均增加收入2000元以上。 |
2 |
产业发展 |
生产项目 |
养殖业基地 |
霍邱县31个乡镇及开发区 |
全县各村 |
2024年霍邱县养殖业发展到户补贴项目 |
新建 |
全县各村 |
2024年1月 |
2024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在全县31个乡镇(开发区)实施特色养殖产业奖补项目,预计带动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24801户57399人发展产业。 |
2480.1 |
0 |
500 |
全县各村 |
57399 |
86 |
57399 |
通过产业补贴,预计带动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24801户57399人发展产业,户均增加收入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经村两委审议,充分征求项目地群众意见,在村公示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上报。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带动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24801户57399人发展产业,户均增加收入2000元以上。 |
3 |
产业发展 |
生产项目 |
水产养殖业发展 |
霍邱县31个乡镇及开发区 |
全县各村 |
2024年霍邱县水产养殖业发展到户补贴项目 |
新建 |
全县各村 |
2024年1月 |
2024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在全县31个乡镇(开发区)实施特色水产养殖产业奖补项目,预计带动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11486户25899人发展产业。 |
1148.6 |
0 |
400 |
全县各村 |
25899 |
86 |
25899 |
通过产业补贴,预计带动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11486户25899人发展产业,户均增加收入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经村两委审议,充分征求项目地群众意见,在村公示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上报。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带动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11486户25899人发展产业,户均增加收入2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4 |
产业发展 |
生产项目 |
林草基地建设 |
霍邱县31个乡镇及开发区 |
全县各村 |
2024年霍邱县林草基地建设到户补贴项目 |
新建 |
全县各村 |
2024年1月 |
2024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在全县31个乡镇(开发区)实施特色林草基地建设产业奖补项目,预计带动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29户90人发展产业。 |
2.9 |
0 |
1 |
全县各村 |
90 |
86 |
90 |
通过产业补贴,预计带动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29户90人发展产业,户均增加收入2000元以上。 |
经村两委审议,充分征求项目地群众意见,在村公示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上报。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带动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29户90人发展产业,户均增加收入2000元以上。 |
5 |
产业发展 |
加工流通项目 |
加工业 |
霍邱县31个乡镇及开发区 |
全县各村 |
2024年霍邱县加工业到户补贴项目 |
新建 |
全县各村 |
2024年1月 |
2024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在全县31个乡镇(开发区)实施特色加工业产业奖补项目,预计带动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182户487人发展产业。 |
18.2 |
0 |
10 |
全县各村 |
487 |
86 |
487 |
通过产业补贴,带动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发展产业积极性,增加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收入,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经村两委审议,充分征求项目地群众意见,在村公示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上报。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带动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182户487人发展产业,户均增加收入2000元以上。 |
附件2 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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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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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霍邱县2024年特色种养加产业奖补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方志刚-15955915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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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全县31个乡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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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7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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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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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17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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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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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31个乡镇(开发区)实施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水产养殖、特色林草基地建设、特色加工业产业奖补项目,预计带动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37588户86718人发展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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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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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展特色种植产业户数 |
≥109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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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特色养殖产业户数 |
≥24801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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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特色水产养殖产业户数 |
≥11486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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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特色林草基地建设产业户数 |
≥29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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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特色加工业产业户数 |
≥182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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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各类瓜果蔬菜、苗木花卉种植成活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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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家畜家禽成活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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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成活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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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开工时间 |
2024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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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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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补助标准 |
对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当年自主发展特色种养加产业且特色产业收入达2000元的奖补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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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特色产业带动增加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收入(总收入 |
≥27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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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数 |
≥37588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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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 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满意度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