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公安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办事指南信息

2024-02-27 09:50来源:霍邱县公安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受理部门: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公安户籍窗口

    二、办理条件: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三、办理流程:1、受理: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类综合窗口;2、审查:受理机关审核;3、办结:窗口确认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发证;

    四、所需证明材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五、办证时限: 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六、有效期限: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或者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收费办法参照《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