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霍邱县万勇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中心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2-08 08:52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邱县万勇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中心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股。

联系电话:0564-2717076(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64-2717364(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卧阳路北段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237400)

1、项目名称:霍邱县万勇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中心建设

2、建设地点:霍邱县河口镇十三湾村

3、建设单位:霍邱县万勇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

4、建设项目概况:霍邱县万勇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河口镇十三湾村,占地面积月6779㎡,建设粮食烘干生产线,布设4台热风炉、12台烘干机、3台提升机和2台旋振筛等设备。项目投资8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建成后可形成年烘干6500水稻、2500吨小麦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筛分粉尘、装运粉尘、烘干粉尘和热风炉生物质燃烧废气。

卸料粉尘、筛分粉尘、装运粉尘和烘干粉尘经集气罩或密闭收集,经一套密闭沉降室+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热风炉生物质燃烧废气经一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烘干机风机、旋振筛、生物质热风炉等设备运行噪声。环评要求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噪声限值。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杂草石子、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灰渣、瘪籽稻糠类等。环评要求一般固废暂存于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暂存期间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管理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评价结论

霍邱县万勇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通过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7、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于2023年3月3日取得霍邱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303-341522-04-01-473831)。

8、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万勇精米环评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