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邱县201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周集二水厂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2023-09-14 15:13来源:霍邱县水利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

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关规定,依据《霍邱县201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周集二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周集二水厂属于霍邱县 2019 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位于周集镇燎东村,设计供水规模为 1.0 万m3/d,主要供给周集镇富矿村、新矿村等 14 个行政村居民生活用水,规划供水人口约 7.7 万人。

二、同意本项目的取水方案,项目取水261万 m3/a,取水保证率为95%,取水水源为淮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周集镇洪洲村济广高速淮河特大桥下游约 3.5km 淮河右岸处(地理坐标 E116°01'02.89”N32°35'30.69”)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

三、同意项目退水方案厂区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区内雨水实行雨污分流,排入附近雨水管网单位应制定非正常况下水污染应急处理预案,防止发生水污染事故

四、单位应成立用水管理组织,明确水资源管理信息员。建立水资源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健全用水台账。应加强取用水管理,强化各项节约用水措施,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降低管网漏损率,确保用水指标符合安徽省、六安市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要求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水源地各项保护措施,确保供水安全。在特殊干旱情况下,应采取限制措施取水,优先保证生活用水。

五、单位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等规定,做好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并接入省水资源信息服务系统。

六、本项目投产试运行满30日后,应及时向我局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七、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取水工程或设施未开工建设,本批文自行失效。如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有改变,应重新办理取水许可相关手续。

八、本项目正式运行后,应于每年年底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并严格执行批准的年度取用水计划,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等工作,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此复

    

    无项目统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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