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水利局关于霍邱县辉浩自来水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延续的批复
霍邱县辉浩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霍邱县辉浩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办理延续取水许可的申请》(霍浩水[2023]1号)收悉。经审核,基本满足延续取水工作要求,主要意见如下:
一、同意延续你公司取水标的,霍邱县辉浩自来水有限公司位于霍邱县高塘镇吴集村,本项目以溜山水库地表水为取水水源,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5°59′3.1″,北纬:32°18′55.2″,年取水量140.4万m3,取水方式为提水,取水用途为乡村生活供水。
二、本次延续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自2023年5月23日至2028年5月22日止。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取水,你公司应于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照相关规定向我局提交延续取水申请相关材料。
三、本次换发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较大改变的,你公司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若取水权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四、你公司应做好取水计量、取退水情况、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水资源费征收、取用水总结等工作,完善取水档案资料。
五、你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水平。
无项目统一代码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