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国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023-06-06 17:37来源:霍邱县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霍邱县“国培计划”项目管理,明确相关管理权限与职责,明晰项目实施的目标与任务,保障“国培计划”项目的完成质量,依据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霍邱县“国培计划(2021-2025)”各项目的相关培训。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为加强对“国培计划”项目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霍邱县 “国培计划”项目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霍邱县教育局,简称“国培计划项目办”。

第四条 “国培计划项目办”负责对“国培计划”项目规划与立项、组织实施与质量监管工作。进行统筹管理、督查指导、绩效考核与总结评估;负责项目申报的总体规划和项目投标工作;负责子项目培训方案的顶层设计;负责“国培计划”项目资料建设。负责按照“国培计划”有关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对“国培计划”项目经费进行预算、决算等。

第五条 “国培项目办”负责培训机构及院校承担的国培计划子项目培训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指导区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资料的建设,督促霍邱县“国培计划”各项目学员积极参训。

第六条 制定对“国培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指导相关宣传部门做好“国培计划”项目的宣传与报道。

第七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成立起以校长为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国培”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有序开展工作。

第八条 要求区县实施项目承担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根据培训需要,提供培训资源及做好后勤保障条件。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九条 “国培项目办”指导县教师进修学校开展学科培训实施工作,以及项目结束后资料的分类、汇编与存档。

第十条 结合国培计划相关文件精神,组建由骨干教师、学科教研员和中小学(幼儿园)一线优秀教师、组成的培训授课专家团队。

第四章 培训管理

第十一条 做好培训需求调研。在制定项目申报书前,适时到县内各地进行项目培训需求调研;在培训实施前,对拟参加培训的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需求调研,形成项目需求调研报告,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二条 发挥网络研修平台在培训中的作用。通过与部分培训机构合作,购买网络研修平台服务等方式进行规定学时的网络研修任务。

第十三条 适时召开授课专家集体备课会。在培训活动开展前,组织召开培训授课专家集体备课会,对培训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要点、活动形式、评价设计以及资源利用等进行研讨,对课程实施的具体要求达成一致意见和统一做法,以确保培训目标顺利实现。

第十四条 创新培训方式与方法。项目实施中注重培训方式与方法的创新,采用问题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参与式、任务驱动式等多种方式,将专题学习与现场观摩实践相结合,网络研修指导与线下实践相结合,注重提升学员的参与性,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建立参训学员也是培训资源的培训新理念。

第十五条 加强培训过程的督查与指导。 “国培计划项目办”负责对培训机构和院校的实施过程进行督查与指导,并妥善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 加强培训过程监督。对县区实施的“国培计划”各项目的培训过程中,专门组织考勤人员,对培训活动严格加强监管,并在每场培训开始前均提出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 加强项目的宣传与报道。“国培计划项目办”、相关学校要加强对项目的宣传和报道,充分利用教育局网站、学校网站、校报等宣传媒体充分宣传我县实施的“国培计划”项目,及时报道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并上报相关培训简报

第十八条 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存档。国培“项目办”按照子项目管理流程,要求县教师进修学校在培训实施完成后15天内完成承担培训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以及完成所列资料的报送,主要包括:参训学员签到表、参训学员考勤记录、结业学员统计表、优秀学员统计表、培训工作简报、培训的生成性资源、子项目学科自评报告、专项资金的使用等,按要求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版。“国培项目办”负责相关学科培训资料的分类、汇编与存档。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九条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专项资金预算(含提前下达预算指标)下达我县后,由霍邱县“国培项目办”协助县教育局计财股就资金使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规范使用执行。

第二十条  在“国培计划”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四个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0〕357号 )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专项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承担培训任务机构的资金支付,按照签订合同要求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相关事宜由县国培“项目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