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4-02-20 16:40来源:霍邱县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六安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城区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方便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属地中心学校予以统筹安排。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统筹城乡教育资源保障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5〕15号)第一条:坚持“两为主”,完善“两纳入”。进一步落实“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原则。第二条:全面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各地要根据新型城镇化试点和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清理本地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全面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制定本地县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和实施办法。要创新工作机制,畅通入学渠道,简化就读手续,保障随迁子女享有与流入地儿童少年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实现“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

3.《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教基〔2017〕26号):按照国务院和我省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方便随迁子女入学。持有我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地确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县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所属县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二、承办机构

霍邱县教育局教育股、城区中小学

三、服务对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申请条件

满6周岁,监护人为进城务工人员

五、申报材料

1.户口本

2.城市务工相关证明(单位用工合同、劳动保险、工资单等)

3.疫苗接种证

六、服务流程

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到城区临时居住地所在学校报名入学

2.学校安排班级,注册学籍。

3.居住地学校没有学位,无法接收,由城关镇中心学校安排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七、办理时限

每年8月20—9月1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霍邱县教育局教育股    电话:0564-608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