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督导评估的办法】霍邱县2023年度中心学校目标管理和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考核方案
为全面检验2023年度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教育评价机制,特制定《霍邱县2023年度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一、考核项目与分值
乡镇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考核项目为:党的建设、疫情防控、安全稳定、教育发展、教育惠民工程、教育生态、队伍素质、教育信息化工作,共八个方面,总分值为680分。
考核设立附加项目分。具体考核内容见《霍邱县2022年度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考核量化评分表》。
二、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督导室牵头实施。简化程序,量化考评。一是中心学校进行自评。所有中心学校必须对照考核内容与标准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填写自评得分,连同加分因素表一同报送教育局督导室。二是局有关股室站对照考评内容进行评分,提供赋分依据,并经分管领导签字认可。三是局领导班子对照考评内容进行评分。四是督导室汇总评分,股室站和局领导班子评分各以50%计入总分,报请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认定。
三、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㈠结果评定
根据得分高低,评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10个。
㈡表彰奖励
对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乡镇中心学校,发奖牌一块。中心学校校长当年优先考虑评先评优,并将考核得分作为中心学校校长、副校长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㈢评先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乡镇中心学校不得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1.辖区内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辖区内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辖区内学校中职招生工作位于全县后三名的。
4.辖区内学校师德师风出现问题并受到查处的。
5.辖区内学校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且同一案件2人以上(包括2人)受到处分的。
6.辖区内学校教职工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累计达到5人次以上(含5人)。
7.按政策规定其它应予“一票否决”的。
㈣后进处罚
1.对考评总分位居全县倒数第一名的中心学校列为重点管理单位,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2.连续二年位居全县倒数第一名的,校长自动辞职。
霍邱县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
办学水平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发挥办学水平考核的导向作用,提高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霍邱县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考评方案》。
一、考评对象
1.全县高中阶段学校、初中学校(含中心校本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下同)、中心小学(含城区小学,下同)、中心幼儿园。
2.已审批民办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二、考评项目及分值
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考评项目为:党的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教育教学管理、依法治教、安全稳定、教育民生工程、教育宣传等八项,总分值210分。
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考评项目为: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管理、控辍保学、中职招生、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依法治教、安全稳定、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等八项,总分值170分。
中心小学办学水平考评项目为: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依法治教、安全稳定、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等六项,总分值170分。
中心幼儿园办园水平考评项目为:园务管理、保教队伍、保教工作、硬件条件、信访稳定、安全稳定六项,总分值130分。
民办中小学办学水平考评项目为:党建思政、办学条件、资产财务、办学行为等四项,总分值100分。
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考评项目为:党建思政、园务工作、保教队伍、保教工作、硬件条件等五项,总分值100分。
具体考评内容见《霍邱县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考评量化评分表》。
村级小学、附设幼儿园的考评办法和结果运用由乡镇中心学校制定并实施。
三、考评方法和程序
办学水平考评工作由督导室(其中民办学校由民管办)牵头实施,简化程序,量化考核。一是考评学校进行自评。各高中阶段学校、初中学校、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均要对照考评量化表撰写自评报告,填写自评得分,报送县教育局。二是局有关股室站对照考评内容进行评分,提供赋分依据,并经分管负责人签字认可。三是局领导班子对照考评内容进行评分。四是督导室汇总评分,股室站和局领导班子评分各以50%计入总分,报请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认定。
四、考评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一)评定原则
原则上评选38个办学水平先进单位。
1.高中学校5个(其中普高3个,职高2个),初中学校10个,中心小学10个,中心幼儿园8个。
2.已审批民办高中1个、初中1个、小学1个、幼儿园2个。
(二)表彰奖励
对评为“办学水平先进单位”的学校,发奖牌一块。
(三)评先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学校不得评为办学水平先进单位,校长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1.本年内学校(幼儿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本年内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不规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本年内学校中职招生工作位于全县后三名的。
4.本年内学校师德师风出现问题并受到查处的。
5.本年内学校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且同一案件2人以上(包括2人)受到处分的。
6.本年内学校教职工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累计达到5人次以上(含5人)。
7.按政策规定其它应予“一票否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