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2024-02-27 15:17来源:霍邱县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补贴对象:在县动态名录内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示范社,重点支持粮食种植类、蔬果类、社会化服务、特色产业(小龙虾、朗德鹅)养殖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补贴范围: 在县动态名录内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示范社,重点支持粮食种植类、蔬果类、社会化服务、特色产业(小龙虾、朗德鹅)养殖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示范合作社未录入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以及示范家庭农场未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并生成“一码通”的,不予支持;同一法人(或夫妻俩)实质上领办创办多个示范主体的,不得同时享受多重支持;被市场监管部门列为经营异常状态或有其他失信情况的,不予支持;提供虚假材料,不诚信守法经营,偷税漏税,当年发生过安全生产、群体事件、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支持。

补贴标准: 本项目拟实施中央财政资金548万元,补助标准按方案执行,补助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具体补助金额上限见项目资金计划,其中项目建设投资内容不能重复申报,主体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奖补内容。

申请程序:各乡镇组织主体申报,乡镇初验后签字盖章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经管股办公室(县政务中心A区1008室),联系电话0564-2773228。

申请材料: 申报主体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备案审批表、验收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项目发票和合同、设施机械设备及编码照片、土地流转合同、示范类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咨询电话:0564-2773224

受理单位: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2024年7月10日前

联系方式:0564-277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