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邱县委 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及省市委文件精神,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委一号文件要求,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进一步抢抓政策机遇,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升“一岭一带”建设水平,推深做实农业特色产业“138+N”工程;进一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全力打造现代农业全产业链;进一步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着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进一步抓好乡村建设,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村有效治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十四五”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2021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达到466万亩,力争粮食总产180万吨。年末生猪存栏45.3万头、出栏107.2万头。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力争达到57家。实现农业总产值增幅3%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增幅超过8%,一产固定资产投资增幅20%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改革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均增幅3%左右,农产品加工业年均产值增幅达到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万元,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15000家,累计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200件。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乡风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从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编制实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等实施常态化监测,守住防止返贫底线。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持续稳定发挥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大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加强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推进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建设,推动消费帮扶提档升级。有序组织劳务输出。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援助服务。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进行集中支持。充分发挥“深贫保”等保险在防止返贫致贫中的作用。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在低收入人口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
(二)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贯彻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坚决守住247万亩基本农田红线,支持发展优质专用小麦、水稻和再生稻生产,推进蔬菜全程绿色发展,2021年发展再生稻60万亩。严格落实粮食政府储备规模和调节储备制度,加大粮食仓储设施建设,2021年建成4万吨仓储设施和3.4万吨“补短板”项目,到2025年完成30万吨仓储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加大“霍邱龙虾”“霍邱麻黄鸡” “霍邱大米”“霍邱鹅肥肝”“霍邱芡实”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宣传推介,打造高端“霍邱香米”粮食区域品牌,积极申报“霍邱莲藕”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施高标准农田提质增效,2021年在扈胡等17个乡镇完成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全面推进冯井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工作。推广高效节水灌溉、种植绿肥和有机肥施用等技术。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模式,建立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疫病防控体系。加快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建设智慧水产,2021年水产品总量达到12万吨,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发展到70万亩。强化禁捕工作管理,争创全省平安渔业示范县。
(三)切实抓好“138+N”工程。加快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实施好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师带徒”培训项目。建设交易平台,规范土地流转交易行为,支持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农业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好社会化服务托管项目。全力打造小龙虾、霍邱黑猪、霍邱麻黄鸡、朗德鹅、皖西白鹅、蔬菜、莲藕、芡实、水果等特色产业集群,建好产业项目库。加快推进淠淮生态经济带建设,落实江淮果岭规划,谋划实施新一轮治淮、绿色长廊、特色产业园等建设项目。新培育发展农村产业带头人200名,新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260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0家,规模经营面积提高至152万亩,土地流转率提高1.5个百分点。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开发并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与工程,推进淮河文化园、李特故居、“淮河风景道”和李氏庄园国家3A级旅游风景区创建等项目建设。
(四)打造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引导扶持优质粮油加工、特色农业“138+N”加工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工,做大做强销售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应用“农业大数据”“物联网” “云计算”等高新技术,充分发挥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作用。争取建成1个具有示范作用的益农社中心站点。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5个,实现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 引进人才和技术,引导企业申报省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争创省、市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启动实施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快递配送和电商销售体系,建设规模以上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项目1个,实现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增长15%以上。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和特色农产品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县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全覆盖。加快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一村一品”建设,争创特色产业强镇。2021年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达到4个。2025年至少培育1个全产业链发展的优势主导产业。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争创县级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完成省市下达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创建工作任务。全力争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继续抓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县创建工作。
(五)加快农产品加工业招商引资步伐。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以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为依托,开展产业招商,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支持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理顺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产业园“六通一平”等基础设施,争创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城市之间的合作交流,主动承接沪苏浙地区农产品加工产业转移项目。蔬菜、水果、水产品、主食产品等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循环利用加工方面取得新进展,2021年力争招商引进农产品加工“头部企业”1家。
(六)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积极申报省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三农”补短板项目,创建保种场,2021年申报“霍邱黑猪”种质资源国家级保种场1个,“霍邱麻黄鸡”省级农业种质资源场2个,“皖西白鹅”省级祖代保种场1个。到2025年建成4个省级农业种质资源(库)场。深入推进小龙虾繁育分离、大棚提早育苗、水生生物病害防治技术攻关,打造一批小龙虾、黄鳝等名特水产品繁育基地。加快培育引进推广适宜的高抗、高产、优质作物新品种,稳步提升优良农作物新品种覆盖率。持续开展霍邱黑猪、霍邱麻黄鸡、皖西白鹅、朗德鹅、猕猴桃、花卉等良种选育培育。
(七)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落实耕地休耕轮作4万亩油菜生产。加强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2021年底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85%以上,到2025年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省市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推广应用可降解农膜。强化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争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战略,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15个以上,支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产品建设,支持地方品种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强化河湖长制,创建示范幸福河湖。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加大河道采砂治理和河湖非法圈圩打击力度。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利用行蓄洪区及沿淮洼地水资源优势,发展稻渔综合种养、莲藕、芡实等适应性农业。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推进矿区生态修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木本油料和林下经济发展。完成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年度建设任务,创建省级森林村庄10个以上。新建和提升周集、王截流等有关乡镇农田林网庇护面积1万亩以上。
(八)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推进集镇、村庄规划建设,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3年内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留乡村特色风貌,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清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对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新办法。
(九)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淮干王临段河道疏浚、淠河治理工程补充设计、淠史杭灌区沣东干渠下段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沿岗河排涝泵站、龙潭水库除险加固、小淠河治理、淠左沟渠堤防除险加固等工程;完成重点堤防水毁修复和年度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巩固提升,探索区域供水规模化,2021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完成淮河行蓄洪区居民直接外迁安置任务,力促新建保庄圩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持续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等级提升,构建 “三横四纵”国省干线路网。加快合霍阜高速公路建设步伐。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到2025年每个乡镇至少布点1座变电站,农网户均容量达到3.0千伏安/户。
(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任务,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设备运行管护机制。完善乡镇(开发区)改厕管护长效机制,开展村级公厕无害化改造试点。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区建设,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不少于3个。积极申报20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任务。开展“生态美”超市试点。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强与改厕衔接,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0%。落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运管措施,确保达标排放。推进7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
(十一)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提高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优化高中和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发展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推行集团化教育试点,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2021年改善40%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开展“百医驻村”“千医下乡”和“万医轮训”,全面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完善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021年建成一个市级返乡创业园,力争建成1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切实抓好行蓄洪区安置居民就业工作,探索建立就业服务中心。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质量提升工程,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力争2025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加强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开展农村自助互助养老服务,提倡居家养老,进行适老化改造。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
(十二) 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发挥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平台作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化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用,打造全国农村土地仲裁示范单位。发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效益,规范村级“三资”管理,每年开展两次村级财务检查工作。利用产业发展资金助推村级集体经济,2021年底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达到40个,着力消除10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加大农村“三变”改革承接主体扶持力度,鼓励农村公益事业项目通过“三变”改革形式建设。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度,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管。深入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十三)提升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扎实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建设。认真组织实施乡村两级换届。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积极申报创建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实施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发挥好“一约四会”作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文明户创建,继续打造霍邱好人品牌,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办好“农民丰收节”系列庆祝活动。
三、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强化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结对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县委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制定出台政策举措。积极开展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县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落实好“徽农之星”乡村人才培养计划,推动乡村振兴人才要素在主动融入长三角发展一体化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奖补政策,县财政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8000万元。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淠淮生态经济带和“江淮果岭”建设。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稳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1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30%,到“十四五”末提高到50%以上。采取政策性融资、土地增减挂钩收益、争取上级专项债券额度等措施,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科技创新、小微和民营企业、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打通金融服务乡村的“最后一公里”。加大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推进特色农产品保险扩面增品,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转型实施“防贫保”综合保险。落实乡村发展用地政策,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和项目用地。2021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800人以上,合格率达90%以上。
(三)健全乡村振兴考核机制。把乡村振兴工作列入党政“一把手”工程,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县委、县政府每半年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和淠淮生态经济带建设开展一次集中观摩督查,按月进行“三农”重点工作督查检查,研究会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深入开展调研指导,针对专项工作进行专题督办。积极争创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努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加快推进新阶段现代化幸福美好霍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