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管理制度】关于印发《霍邱县养老机构综合管理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养老机构质量建设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进一步提升全县养老机构服务管理质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机构服务管理质量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着力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重大风险,不断完善全县养老机构服务管理质量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治理,逐步健全养老机构服务管理质量建设长效机制,提升社会对养老服务满意度,增强全县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建设投入。2021年继续推进霍邱县康养中心、霍邱县养老服务中心、霍邱县养老中心(南区)等项目的谋划,努力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支持;继续开展社区康养中心建设工作,配合住建部门及时接收社区和养老用房,做好社区康养中心用房储备;对曹庙镇养老服务中心(原曹庙镇吴阳敬老院)、临水镇养老服务中心(原临水镇李楼敬老院)、扈胡镇养老服务中心(原扈胡镇前园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工程,对众兴集镇养老服务中心(原众兴集镇陈圩敬老院)进行改扩建工程。各乡镇、开发区适当投入,对敬老院进行生活用电改造等小微改造。
(二)提升养老机构内外环境。2021年开展全县养老机构内外环境整治工作,严格要求养老机构在提升老人房间、食堂、公共区域等卫生条件上下功夫,县民政局对养老机构改善卫生环境方面作出相应的补助,用于采购衣柜、增设储物区等,同时各乡镇、开发区督促养老机构完成法人登记,加快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要求食品留样制度。
(三)深入推进农村敬老院改革改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运营公办养老机构或兴办养老机构。2021年力争农村敬老院改革改制完成率达100%,督促未改制的11所农村敬老院所涉及的10个乡镇(开发区)立即将敬老院改制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加快进入招投标程序,尽快实现公建民营。依据民政部令第66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制定并印发《霍邱县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办法》,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和精准分类保障、质量效益优先、市场平等竞争原则,明确运营补贴标准和养老机构管理要求。
(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推动养老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协议,由乡镇卫生院安排医护人员入驻养老机构,各医院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实现多种形式联合,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继续实施六安市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保险政策;支持长集镇华之康精神医院开办养护院,为全县患有精神疾病的老年人解决养护难题。
(五)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按照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印发的《霍邱县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2020年版)》中2020年至2022年霍邱县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职业培训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对参加养老服务技能培训且培训合格的劳动者,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推动职业院校开发养老服务和老年教育课程,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机构等提供教学资源及服务。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
(六)加强养老机构服务监管。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立霍邱县养老服务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落实养老机构综合评估和报告制度,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与政府购买服务、发放建设运营补贴等挂钩。监督养老机构严格执行消防、食品、医疗服务等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营。加强部门间协调,形成监管合力,依法查处养老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七)进一步推进失能困难群众社会化组织化养护工作,严格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失能困难群众社会化组织化养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六政办〔2021〕12号),总结岔路镇水楼养老中心试点经验,逐步推广,2021年增设1至2个试点机构,实现区域性养护模式,合力破解我县失能困难群众生活照料难题,进一步提升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织密兜牢失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底。
(八)持续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对照《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持续组织力量对全县养老机构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再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限期整改,采取有力措施,将排查出的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全部整治到位。县民政局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加大对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落实《霍邱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三年行动方案》、《霍邱县民政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演练等活动,防止已整治的安全隐患反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协调机制,强化责任,统筹推进。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和抓落实,做好对下级部门的政策指导和工作督促。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争取支持,推动工作落实。要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二)推进长效监管。着力推进服务质量管理模式由突击性的集中排查整治向依靠制度常态化监管的长效机制转变。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用标准、制度来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通过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法来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三)加强舆论宣传。通过电视媒体、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激励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强与其他县区交流分享,互学互鉴。
(四)加强监督考核。将各乡镇、开发区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目标考核、民政工作综合评估范围之内,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附件:1.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检查指标及整治建议
2.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检查台账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