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4.29”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有:违法改造、擅自变动房屋主体结构、增加建筑夹层、违法加层加高、野蛮装修等,可能产生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改扩建行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
城市自建房屋举报电话:0564-6020176,联系人:黄股长。
村镇自建房屋举报电话:0564-6019197,联系人:王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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