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职责划转的通知

2022-03-09 17:02来源:霍邱县住建局(人防办)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霍邱县编办的邱编办【2021】55号文,1、将县住建局的“物业管理行政职责”划转给县城管局;2、将县房产中心的“物业服务职责”划转给县城管局下属城北、城南2个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