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用申领办事指南

2024-02-28 14:58来源:霍邱县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事项名称: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用申领。

事项简述:《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四条: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及工伤职工的住院天数,核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业务部门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交通、食宿费标准,核定交通、食宿费用。

办理材料:1.门诊或住院有效医疗发票原件2.门诊病例、明细或住院费用明细、出院记录3.交通、住宿有效发票原件

办理方式:网上/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网上办结/快递寄出。

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机构及地点: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208

咨询查询途径:0564-2717277

监督投诉渠道:0564-2717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