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事项简述:《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五条: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报业务部门批准。
办理材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办理方式:网上/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网上办结/快递寄出。
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机构及地点: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208
咨询查询途径:0564-2717277
监督投诉渠道:0564-2717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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