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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教育系统学生宿舍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2023-10-18 11:07来源:霍邱县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遵守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2.建立寝室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各寝室选出寝室长一人,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落实房内各种措施。

3.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看、传不良影响书刊。

4.不准私自带外人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5.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房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寝室管人员,病情较重者,由寝室管人员或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6.遵守作息制度,保证休息时间,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7.必须保持寝室清洁卫生,各寝室每天一人负责打扫房内及门前,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

8.房内整洁做到:叠被统一格式,鞋屐摆整齐,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净,并注意保洁。

9.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严禁私接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0.学生在寝室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

11.如遇紧急危险,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