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霍邱县 > 农村危房改造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关于报送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2021-06-25 16:28来源:霍邱县住建局(人防办)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建局的支持指导下,全局上下凝心聚力,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稳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城区防洪排涝渠(管)整治一期项目共有9条渠(管)子项工程,现已开工6条。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目前污水管网完成95%,工艺管网完成80%;生活厂设备总体供货完成 90%,生活厂安装完成约85%,按当前进度可满足厂内6月底具备通水条件的计划目标。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工程生活污水压力管道完成40%,工业污水完成55%

(二)深入推进住房保障

一是棚户区改造。今年我县棚户区改造任务1490套,基本建成任务2392套。目前,新开工月底计划完成1050套,任务完成率70.47%基本建成完成1862套,任务完成率77.85%。上半年实施国有土地上霍邱县城区育才路(蓼城大道西至新蓼大道段)工程项目已完成入户摸底测量及复核工作,发布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二是住房补贴发放2020年度发放保障户进行信息动态核查,取消80户,新增35户,合格 1858户(2021年任务1600户),任务完成率116.13%第一季度住房补贴已经上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即可打卡发放。三是农村危房改造。今年我县农村危房计划改造50户,对乡镇上报的摸排对象已全部进行了鉴定,建立完善危改对象信息数据库,目前已经全面开工,完工17户。四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农村房屋安全性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目前全县有安全隐患的26户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已全面完成整治,未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共排查309868户。

(三)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持续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严格规范预(销)售行为。截至目前,累计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55份,319834.8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37329.03万平方米);商品房备案210025.52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4.01亿元(其中住宅167420.79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0.99亿元);二手房网上备案293481平方米,成交金额0.1974亿元(其中住宅273195平方米,成交金额0.1588亿元)。完成房产交易、预售、验收等各类业务测绘41余起,约91.73万平方米。

(四)加强建筑市场管理

一是促进建筑企业发展拟定了《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在招投标、税收、信贷等领域的支持力度。采取联合体投标的方式以大带小,促进我县建筑企业发展,如,霍邱县城东片区二期安置房C区工程,由一级企业安徽中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带动我县二级安徽玖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展。以招商引资的形式引进大型建筑企业落户霍邱,目前正在和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洽谈,力争早日落户霍邱。二是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施工过程监督检查,细化墙改验收备案要求,确保新建项目在新墙材推广应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到位。

(五)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1.严格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持续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巡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全面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五方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及永久性标示牌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上半年共监督在建工程92项,总建筑面积436.50万平方米已竣工验收工程41项,建筑面积89.45平方米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70个,建筑面积53.28万平方米。

2.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出台了《关于做好2021年建筑施工和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防治重点工作的通知》和《霍邱县住建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督促各混凝土搅拌站和建筑施工各方责任主体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3.严格建筑安全隐患治理。今年以来,我县在常态化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同时,聚焦重点时段先后开展了春节、节后复工复产、春季、五一和汛期等专项安全大检查,累计督查检查在建项目124次,排查治理安全隐患344条,已全部整改到位;下发《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90份、《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34份,行政处罚7.5万元,记公司不良行为记录1家、个人不良行为记录1人。特别是“5.22”城北第二污水厂进水管网工程发生塌方事故后,我们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举一反三,采取超常规措施全面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监管。一是于523日至28日,成立7个工作组,对全县所有在建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共下发《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4份、《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25份。二是在全县市政工程管网施工工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排查隐患28处,下发《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9份,行政处罚6万元。三是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行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于618日开始,再次对全县在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工作进行把脉问诊。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乡镇规划建设中心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所有在建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16日在县汽车站设置宣传台,广泛宣传建筑领域安全知识,并于623日上午举行有限空间应急演练。

(六)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审批

不断优化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0本、批建建筑工程82.3016万平方米,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件7、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2.9691万元、批建人防工程3.8167万平方米;依法测算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294.3601万元,按处罚文书征收罚没收入42.8570万元;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产权备案103台次;发放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12实施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制度,办理消防设计审查26件,消防备案7件(其中抽中验收2件),现场消防验收21件(含二次申请、抽中验收)

(七)人防工程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深入开展防空防灾教育活动,完成“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发放防空防灾知识画册和书籍100余册。二是先后组建人防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防疫、通信、运输等7人防专业队和2支综合应急专业队,以及人防志愿者队伍。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结合防汛防涝、春季、冬季专项安全检查等工作采取现场检查、现场纠正问题、现场签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的方式,重点监管技术交底、结构验收及竣工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

城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城区停车场(位)建设严重滞后,停车难问题越来越突出;公共休闲场所不足,尤其是老城区,基本没有公共休闲场所;燃气收费名目多,用户不明白;供水供需差距大,二水厂虽经改造但仍然满足不了城区发展需要,特别是供水范围向周边乡镇扩展,急需再建一个10万吨水厂,目前资金无着落。

老城区改造步伐缓慢。老城区居住环境较差、功能布局混乱、交通狭窄拥堵,因融资难,棚改资金严重短改造步伐缓慢

城市建设投入不足。近年来,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但仍有一些断头路未得到解决;管网建设滞后,特别是老城区管网不配套,有些地方甚至没有管网,东湖路、建兴路等老路雨污混流严重。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是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仍存在死角盲区。重点体现为乡镇在建建设项目监督工作力度不足,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能及时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不能有效治理,如高塘镇五里庄村行蓄洪安置小区小学教学楼“3·8”高坠事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即进场施工。农民自建房安全生产责任未压实。监管工作未能有效开展,乡镇农民自建房点多面广,县住建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未能有效建立协作监管机制,乡镇在审批农民自建房时未能在后续施工过程中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如石店镇“4·10”坍塌伤害事故,施工过程中乡镇未能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有效对其施工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监督和排查。三是在检查中发现,仍有建筑施工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线建筑施工工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建筑施工项目的三级安全教育不足,未能形成安全生产教育的长效机制。

(五)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压力增大。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矛盾多安置房建设工作滞后,征迁启动时,多数征迁项目安置房均处于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安置房规划方案不出台,无法启动项目的签约工作,由此影响拆迁项目的推进和计划的如期完成。安置房建设由于建设用地、资金等要素到位滞后,导致建设速度严重滞后,县政府每年都需要支付大量的安置房超期过渡费。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推进城区防洪排涝渠(管)整治一期项目已开工项目建设工作,抓紧完成余下3个项目招标,尽快开工建设。加快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工程进度,力争6月底完成进厂主道路首层沥青铺设。推进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工程进度,严格按照工期完成工程。

(二)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继续以去库存、稳房价为主要目标,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制度,加强预售许可后的动态监管,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强化销售代理、经纪机构及销售人员的管理,继续保障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三)强化建筑行业管理。广泛宣传建筑业发展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本地建筑企业与外地大型建筑企业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高端建筑产品的施工建设带动我县建筑业转型和发展。加大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顿规范城乡建筑市场秩序。

(四)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参照市住建部门和周边县区做法,建议成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把质量和安全监督合二为一,壮大我县质安监管队伍。大监管力度,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项目进行挂牌督办加大教育培训督查力度,督促责任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应知应会的安全常识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针对夏季汛期极端天气对建筑施工项目临时设施、活动板房等进行安全排查,预防临时设施坍塌、消防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全面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严格执行五方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及永久性标识牌制度;开展质量专项检查,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原材料质量监管工作,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强化城镇燃气管理。加大城镇燃气安全法规宣传,督促城镇燃气公司(站)做好入户宣传,提高用户安全使用意识。组织对城镇燃气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燃气安全。



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