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过户、变更手续办理指南
一、变更手续所需材料
1.机具买卖协议;
2.买卖双方到现场确认;
3.买卖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4.行驶证;如有登记证书,需要收回存档;
5.悬挂号牌的机具照片;
6.不在有效期内的需要提交人工技术检(查)验报告(查验项目内容填写必须齐全包括时间,重点:粘贴发动机号码拓印、机架号码拓印码、悬挂号码机械照片;查验员双签字(在查验结论栏后面的查验员栏);送检人签字)。
二、办理流程指南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业农村类综合窗口提交身份证明和证明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身份证明和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
2.查验岗审查行驶证、查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核对发动机号码、底盘号/机架号、挂车架号码的拓印膜。符合规定的,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上签注。
3.登记审核岗收存资料,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收存资料。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申请表》“登记审核岗签章”栏内签章。现所有人居住地在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域内的,签注登记证书,将登记证书交所有人;收回行驶证并销毁,核发新行驶证;现所有人居住地不在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域内的,签注登记证书,将登记证书交所有人,并规定办理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