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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城市综合执法救济渠道公示

2024-02-22 15:57来源:霍邱县城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申请行政复议   

1、复议机关:霍邱县人民政府或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之内。

二、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机关:霍邱县人民法院。

2、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个月内。

三、申请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4--6015367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教育局大楼三楼